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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63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6-25 18:43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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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19〕182号A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第20190763号提案答复的函

余锡群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珠东快速干线汕尾市区至陆丰段及海丰支线的提案”收悉。经会省财政厅、自然资源厅研究,答复如下:
        一、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海陆丰革命老区的交通发展,出台了相关指导意见、制订了一系列的规划和建设计划。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加大海陆丰革命老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提高交通服务水平,为海陆丰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奠定良好基础。
        二、按照《广东省普通省道网规划(2016年—2030年)》,珠东快速干线汕尾市区至陆丰段及海丰支线为新编省道S510线组成部分。该项目作为粤东地区连接珠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的沿海快速通道,它的建设有利于提升区域路网的通行能力,加快汕尾加快融入粤港澳大湾区,项目已列入海陆丰革命老区振兴发展规划的重大项目。由于珠东快速干线属于省道S510线的组成部分,按照国省道现有的审批程序,省道的新改建项目工可报告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查,市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建议地方进一步做好前期工作,加强技术论证,落实项目建设资金和建设条件,省将对地方开展项目前期工作予以指导,在项目报批、资金补助等方面按照现有规定予以支持,并结合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积极与交通运输部沟通,争取国家补助资金。
        三、近年来,省财政筹措大量资金支持包括汕尾在内的粤东西北地区公路项目建设,2017年至2020年,省大幅加大投资用于支持全省,特别是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按照“确保完成中央考核目标、重点向欠发达地区倾斜”的原则,进一步提高省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对于海陆丰革命老区更是按最高标准给予标准,这大大减轻了地方建设出资压力,为汕尾的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保障,进一步改善了汕尾市的交通基础设施条件,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根据省政府于2017年9月印发的《广东省垦造水田工作方案》要求,地方自行垦造的水田指标主要用于兑现地方承诺,省国企在地方垦造的水田指标将有一半分给地方(市县政府),同时,严禁各地擅自突破省下达的垦造水田任务,超过省下达的垦造水田任务自行垦造的水田指标,省里将禁止用于水田占补平衡。据了解,近几年(2017-2019年)省国企在汕尾市垦造水田任务达到了7712亩,如顺利完成垦造水田任务,汕尾市可获得3856亩水田指标,统筹用于辖区非农建设项目水田占补平衡。建议地方政府积极协调省国企,把对应的垦造水田任务尽快落实到地块,支持省国企加快推进垦造水田项目施工建设,尽快形成一批可用的水田指标。另外,省自然资源厅在计划安排下一年度垦造水田任务时,也将积极考虑各地垦造水田任务完成情况,统筹考虑,支持各地公路等交通基础实施项目建设,支撑地方经济社会发展。
感谢您对我省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李劲松,电话:020—83706245。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