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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57 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19-06-29 13:5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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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19〕216号A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二次会议第185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李卓伦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进我省高速公路货车ETC收费模式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收费公路制度改革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23号)以及《国家发改委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加快推进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快捷收费应用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基础﹝2019﹞935号)要求,2019年底前各省高速公路入口车辆使用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ETC)比例要达到90%以上。同时货车将调整通行费计费方式,从2020年1月1日起,统一按车(轴)型收费,主要目的是让货车也安装电子标签,实现ETC快捷收费通行。

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行工作方案的通知》(粤交费〔2019〕528号),明确到2019年底,全省ETC用户新增813万以上,各市汽车(含货车)ETC安装率达到80%以上,通行高速公路的车辆ETC使用率达到90%以上。力争100%车辆安装使用ETC。采取的措施有:将任务分解到各地市;全面实施ETC车载装置(OBU)免费安装;增加安装服务点,中、农、工、建、交、邮储等六大银行各营业网点、高速公路出入口广场、服务区等均可免费办理ETC安装;开展互联网发行;从7月1日起ETC用户95折优惠;从2020年1月1日起,通行费优惠政策均依托ETC系统实现,如货车85折优惠等,通过上述措施,将进一步吸引和加速广大货运车辆安装使用ETC。

十分感谢您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人:周德强,电话:020-83730562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9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