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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0-06-22 20:10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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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20〕157号

B类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57号提案答复的函 


梁树森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规划建设广东南岭生态文化旅游公路的提案》(第20201057号)收悉。经综合韶关、清远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是指在南岭地区串联广东省内具有较高知名度景点,展现南岭生态资源、自然风光、人文特色的公路。项目建设将实现公路的交通、景观和游憩功能有机结合,有效提高公路的通达性、舒适性和安全性,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多元化、个性化出行需求,对完善旅游交通网络设施、提升旅游交通服务品质、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意义重大,我厅全力支持南岭生态文化旅游公路规划建设。

  一、关于加快相关规划的制定与完善

  为加快推进南岭生态文化旅游公路规划建设,我厅按照《中共广东省委 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新格局 促进全省区域协调发展的意见》《粤北生态特别保护区范围划定及建设实施方案》等文件有关要求,组织开展了《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规划方案》(以下简称《规划》)编制工作,并于2019年12月组织完成《规划》专家评审。目前,编制单位已根据评审会专家意见完成《规划》报告修编。我厅于今年6月上旬将修编后的《规划》书面征求韶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和省直有关单位意见,下一步将结合各单位意见修改完善,尽快印发实施。

  二、关于加快规划项目实施的立项、审批,做好相关保障工作

  为进一步拓宽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建设资金来源,我厅在加快完善《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规划方案》的同时,积极探索生态旅游公路项目投融资机制,通过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等手段,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的建设。同时,建议由韶关、清远市政府设立旅游公路建设协调议事机构,做好后续旅游公路建设以及养护管理等工作。

  三、加快完善地市层面生态旅游公路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网络,充分发挥项目带动地方经济和旅游发展、促进区域协调的作用,我厅会同韶关、清远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正积极做好地市层面旅游公路规划与广东南岭生态旅游公路规划的衔接。通过省市合力,共同加快推进南岭生态旅游公路规划建设,力争早日全面建成南岭生态旅游公路体系,实现“交通+旅游”融合发展,构建形成行车条件舒适、路域景观优美,满足游客高品质旅游需求的旅游公路。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远泉,020-838259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韶关、清远市人民政府,省发展改革委、财政厅、文化和旅游厅。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第十二届三次会议第20201057号提案答复的函.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