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0〕16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79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夏冠新等代表:
夏冠新等代表提出“关于提高普通公路项目补助资金标准的建议”收悉。经会肇庆市政府、省财政厅研究,答复如下:
一、普通公路包括普通国省道和农村公路,是覆盖范围最广、服务人口最多、公益性最强的交通基础设施。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我省普通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制订了一系列支持政策,省有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在财力许可的条件下,多次提高普通公路省级补助标准,并逐年增加普通公路省级资金安排规模,有效促进了我省普通公路发展。
二、关于普通国省道建设方面。2015年,省制定了《关于印发广东省普通公路(桥梁)建设省投资补助标准的通知》(粤财综〔2015〕13号),提高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国省道新(改)建、国省道路面改造工程、县乡公路建设等项目省级补助标准。2017年至2020年,省对通行能力和路况水平不达标的国省干线公路开展集中整治工作,进一步提高了省对粤东西北欠发达地区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补助标准,对肇庆非平原县的国道升级改造项目、国省道路面改造项目由省(部)全额补助直接工程费用,具体按照定额标准补助,其余征地拆迁等费用由地方负责,并提高省道升级改造项目、危桥改造项目以及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省级投入规模,大大减轻了地方建设出资压力,为肇庆普通国省道建设项目提供了更多的资金保障。2018年底,为加快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等项目建设进度,省对肇庆市山区县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给与了全额补助。对于国省道项目建设用地等问题,地方应结合正在开展的国省道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工作,为普通国省道项目建设预留空间。
三、关于“四好农村路”方面。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按照省政府印发的《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粤府函〔2020〕70号),为实现全省年底前农村公路砂土路清零、通达100人以上自然村实现通硬化路等目标,省进一步提高了省级补助资金测算标准,对肇庆市等财力相对薄弱市县通园区公路按照80万元/ 公里、县道砂土路按照50万元/公里、乡村道砂土路和200人以上自然村通硬化路按照25万元/公里给予测算补助。并按照涉农资金管理要求,由市县结合实际具体确定急需安排的项目,在完成上级约束性任务后市县可将剩余资金调剂用于其他涉农项目。市县可结合本地实际,按照轻重缓急的原则在规定范围内自主统筹使用省涉农资金。
感谢您对我省公路建设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2日
(联系人及电话:李劲松,020-83706245)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财政厅,肇庆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