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0〕18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79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冯红云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将韶关至连山高速公路列入省“十四五”规划并动工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韶关、清远市人民政府和省发展改革委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韶关至连州高速公路西连广西,东经广乐、韶赣高速公路连通湖南、江西,不但形成连通粤北“三连一阳”地区与韶关市区、乳源之间便捷通道,还将构筑江西往广西方向的省际高速通道,对进一步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布局,促进粤北山区特别是少数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支撑粤北生态功能区建设,助力打赢脱贫攻坚战具有重要作用。我厅积极支持规划建设韶关至连州高速公路。
二、韶关至连州高速公路已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规划于中远期(2025年以后)实施。我厅正会同韶关、清远两市开展该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目前工可报告初稿已编制完成,并与粤北特别生态保护区建设工作进行衔接。我厅将抓紧会同韶关、清远两市深化方案研究,稳定路线走向和工程方案,并做好项目与国土空间规划、生态保护红线等的衔接,同时建议地市提前做好规划控制、预留项目用地,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
三、下一步,我厅将会同韶关、清远两市政府和省有关部门,结合该项目所在区域社会经济发展、相邻路网能力利用和通道交通量增长等情况,对项目功能定位、技术标准、工程方案、建设时序和建设条件进行全面、深入的研究论证,并在省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十四五”规划中统筹研究该项目建设时机。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6月24日
(联系人及电话:邓远泉,020-83825927)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人大常委会选联工委,省政府办公厅、省发展改革委,韶关、清远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