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1〕16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0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余益耀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环贺江乡村旅游公路升级改造工程建设资金的建议收悉。结合省财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旅游公路建设对发展地方旅游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环贺江乡村旅游公路是展现贺江生态资源、自然风光、人文特色的项目,该项目建设将实现交通、景观和旅游休憩功能的有机结合,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高品质、多元化、个性化出行的需求,对完善旅游交通网络设施、提升旅游交通服务品质、支撑乡村振兴战略和服务社会经济具有重要意义。
二、我厅积极支持地方旅游公路发展
一直以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粤东西北旅游产业发展,我厅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因地制宜,制定“差异化”的支持政策,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促进当地旅游业等经济产业发展。
一是干线公路网对于旅游景点的覆盖不断完善。我厅牵头制定的《广东省普通省道网规划》中,将“普通通达全省4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促进旅游经济发展”作为一项重要的规划目标,强化干线公路网对旅游景点的覆盖作用,方便游客出行,促进地方旅游业发展。
二是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我厅先后推动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实施意见》《广东省农村公路条例》《广东省“四好农村路”建设攻坚方案》等一系列重要政策,大力推进我省“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2020年我省完成“四好农村路”建设18580公里,全面实现农村公路砂土路清零,完成100人自然村通硬化路,农村公路铺装率达100%,等级率达99.9%,为乡村旅游产业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保障。
三是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政策和资金支持。经向交通运输部多次汇报争取,“十三五”期间,中央安排我省原中央苏区、海陆丰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安排每个县30公里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建设规模,建设了一批旅游路资源路产业路项目,有效推动了地方旅游产业发展。对于您提出的环贺江乡村旅游公路升级改造工程,我厅将按照省“涉农资金”管理规定,支持地方申报纳入涉农资金项目库,并积极争取交通运输部有关政策支持。
三、建议地方结合实际通过多种渠道筹集项目资金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办〔2020〕17 号),县乡公路建设主要为市县支出责任,省级补助已纳入涉农资金管理。建议地方按照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原则,综合考虑各地的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财政承受能力,按轻重缓急分步实施的方式推进公路建设。同时,建议地方统筹用好一般性转移支付资金、省级涉农资金、上级项目补助资金和新增债券资金,支持推进辖区内公路等基础设施建设。专此答复,十分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10日
(联系人及方式:孙宇强,020—83825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