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1〕23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31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柯琨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梅州至潮州高速公路建设的建议收悉,经会省发展改革委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潮州、梅州市的发展,特别是“十三五”以来,省持续加大了对潮州、梅州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陆续新建成一批高速公路,对区域经济发展和两市之间的连接起到了积极作用。两市之间已可通过汕梅、大潮高速公路实现快速通达,为两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和交流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梅州至潮州高速公路直接连通潮梅两市中心区域,建成后将成为连接北部生态发展区和沿海经济带的便捷通道。目前该项目已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并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梅潮高速公路前期工作和投资人招标事宜的复函》(粤交规划字〔2019〕310号)的要求,正在开展项目前期工作。
三、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与潮州、梅州市及省相关部门做好沟通对接,加快推动项目前期工作。建议相关地市积极做好路线走廊预留预控,落实国土空间和环保等相关规划,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同时该项目与现有的汕梅高速公路属于平行通道,而汕梅高速是潮汕平原经梅州向赣南、闽西及内陆腹地辐射的重要通道,途经汕头、潮州、揭阳、梅州四市,且目前正开展改扩建的“工可”前期研究工作。鉴于两通道功能相似,我厅将结合汕梅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前期研究工作进展情况,统筹研究梅潮高速公路的建设时序。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超、李强,020—8383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