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1〕26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847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罗沛强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巩固和扩大我省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工程建设成果的建议(第1847号)收悉。经会省公安厅,现将相关落实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推动ETC推广工作
目前,我厅正积极开展相关工作推动ETC推广发行,已组织省内ETC发行单位联合电服公司制定完善的发行推广计划,开展重型货车发行ETC工作和收费站扫码引流工作,并督促路段营运管理单位积极配合发行方开展相关ETC发行推广活动。为加快拓展ETC服务功能,推动ETC停车场景应用,满足人民群众高效停车、便捷出行的需求,我省以深圳、佛山、中山和韶关四个地市为试点,开展智慧停车试点城市工作,数字赋能产业融合,以区域示范带动周边,提高停车位置换效率、优化城市停车供需关系。
二、关于细化完善配套运营管理规则和标准
我厅转发了交通运输部《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2020)》(交办公路函〔2020〕466号)及其补充规定,并组织编制了《收费公路联网收费运营和服务规程补充细则(广东试行)(2020)》等其它补充细则,及时跟踪试行情况。接下来我厅将继续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相关规则优化完善,及时根据实际情况调整相关规则标准进行修订,督促我省各路段单位严格落实。
三、关于加大对逃费车辆的打逃力度,建立有效的打击车辆逃费机制
面对全国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带来的新收费环境,为更好维护高速公路业主权益,我省制定了打逃专项工作方案,编制稽核服务费、法制打逃工作方案、省内专用名单管理细则以便对省内通行稽核工作进行规范,跨省通行稽核工作则参考全网规则执行。通过制定方案为抓手、以数据稽查为核心,统筹各层级、各方面稽查力量,大力推动稽查打逃深入开展。并积极建设与完善省级稽核系统,在原省营运管理平台基础上增加特色稽查辅助功能(包括补费登记、车辆信息库、港澳车辆预警、逃费车辆数据分析、优免车辆登记、路径拟合等)。另外,关于黑名单建立的建议方面,我省一直积极主动请求、协调部稽查平台尽快开放黑名单的部省接口,同时在部省黑名单接口未开放前研究在规则允许的范围内,推动省稽查平台增加省级黑、灰名单功能。
四、关于打通收费站与外连接道路的交通瓶颈,助力交通品质提升和地方经济发展。
我厅组织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对易拥堵收费点进行了梳理,分析拥堵原因,并印发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收费站周边道路拥堵治理工作的通知》(粤交营便函〔2021〕29号),要求各相关地市交通运输局主动作为,积极协调当地政府、公安交管等有关部门对辖区收费站周边相关道路交通进行专项治理,明确解决方案。随后印发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开展拥堵缓行高速公路收费站整改工作的通知》(粤交营便函〔2021〕88号),对易拥堵点基本情况和整改计划开展调研,并积极推进落实,强化保障措施。结合交通运输部拥堵缓行收费站数据,定期通报拥堵收费站并督导其整改。同时加强重点收费站点与地方交通部门和交警的沟通协同,根据各收费站现场具体情况,形成一站一策工作方案,做好收费站保畅通工作。计划近期与全省路段单位召开研讨会,由广州机场高速、广清高速、广深高速分别介绍样板站(三元里、庆丰、太平)拥堵治理工作的先进经验,并以此参考进行全省大范围推广。
五、推动我省智慧高速试点建设科技赋能交通治堵,缓解我省车流持续增长带来的拥堵压力
我厅已开展智慧公路试点示范工程,依托乐广高速、南沙大桥、深圳外环高速示范路段以及其它现有工程基础,构建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及服务的“一中心”——智慧公路控制与服务云数据中心、“五应用”——基础设施数字化资产管理、路运一体化车路协同、北斗高精度应急指挥调度与收费、“互联网+”服务、基于大数据的路网综合分析决策等五个应用系统。
六、重新规划升级全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完善服务区的各项基础配套设施。
目前我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大部分受土地制约无法扩建,且原设计功能有限,难以完全满足群众出行新需求。为改变现状,我们将积极协调各级政府及国土、经信等相关部门协助解决增加服务区用地规模的问题,适时向省政府争取政策支持,适当调整省内高速公路加油站的规划布局调整,协助省政府从全省的角度做出规划,制定相关政策,大力推动服务区功能拓展与当地经济发展更好融合,实现服务区功能升级、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与推动当地经济发展,改善人民生活的多方共赢。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9日
(联系人及电话:崔善毓,020—837017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