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1〕238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463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廖雄群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把茂名港高速(阳春至信宜高速支线段)纳入阳春至信宜高速公路一并实施的建议收悉,经会省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茂名市的发展,近年来,省持续加大了对茂名地区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陆续新建成一批高速公路,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截至目前,茂名地区已建成沈海、汕湛、包茂、罗信等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到约451.8公里。此外,正在建设的有沈海国家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改扩建工程、茂名至湛江段改扩建工程,计划2021年开工建设的有阳春至信宜高速公路。随着上述高速公路的陆续建成通车,茂名市高速公路网络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代表们提到的茂名港高速已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属阳春至信宜高速公路的支线段。该项目将与汕湛高速博贺港支线、阳春至信宜高速及包茂高速形成博贺港新的北上快捷通道,对进一步改善港口集疏运、带动沿线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具有积极意义。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工可”评审,正在推进相关前期工作。
三、鉴于阳春至信宜高速公路(不含支线)已完成投资人招标,正在推进立项核准工作。下一步,我厅将积极与茂名市做好沟通对接,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及交通发展需要,统筹推进茂名港高速的前期工作进度。同时建议茂名市做好路线走廊预留预控工作,落实国土空间和环保等相关规划,为项目实施创造条件,待条件成熟时我厅将积极给予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超、陈超,020—837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