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1〕26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336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陈志宏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普惠高速公路梅林互通立交工程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普惠高速公路是穿越普宁市的一条南北向快速通道。梅林互通立交工程的建设对完善区交通网络,加强普宁城区、揭阳市区的商品、货物、人员往来,助力乡村旅游,进一步支持革命老区发展,加快山区脱贫步伐,发挥普惠高速公路路网辐射功能具有积极的意义。我厅于2018年7月13日召开加快推进部分高速公路互通立交及连接线建设协调会议,同意建设普惠高速公路梅林互通立交。由于该项目业主单位粤东公司财务状况较差,会议决定由揭阳市牵头会同省交通集团,抓紧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进一步落实工程方案、建设用地和有关前期审批手续,同时就出资等问题进一步沟通、协商。
二、揭阳市人民政府与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就梅林立交工程的建设进行了多次协调研究。根据双方2021年2月22日会谈纪要精神,梅林互通立交的建设由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作为业主,揭阳普宁市负责梅林互通立交建设用地、征地拆迁工作及费用,并以批复概算建安费的50%出资,广东省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负责承担其余建设资金,并负责梅林互通立交建设及后期运营、管养。下一步,建议揭阳市政府与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根据相关会议纪要精神,加强协调、明确分工、压实责任,进一步加快推进项目相关工作进度,我厅将给予积极支持,争取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我省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超、陈超,020—837307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