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1〕23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035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李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兴建梅河韶高速公路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我省高度重视包括梅州、河源和韶关市等粤北地区高速公路规划建设。随着大广高速连平至从化段、济广高速平远至兴宁段、汕湛高速揭西至博罗段等多条高速公路建成通车,全省已实现“县县通高速”的建设目标,您提出规划建设的“梅河韶高速公路”沿线经过梅州市平远、兴宁,河源市连平、龙川、和平,韶关市南雄,均已通高速公路。近年来,粤北地区新通车武深、汕昆、河惠莞、兴宁至汕尾、梅州至平远等多条高速公路项目,韶关翁源至新丰高速公路计划2021年建成通车。随着上述高速公路的陆续建成通车,韶关、河源、梅州三市的交通条件将进一步得到改善,河源市通往梅州市、韶关市将更加便捷,将为粤北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交通支撑。
二、您提出规划建设的“梅河韶高速公路”,经研究,该项目沿线地形地貌复杂,工程地质条件较差,需穿越多个自然保护区和生态严控区,实施困难,且预测交通量较少,因此该项目未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年—2035年)》。
三、下阶段,建议河源、韶关、梅州三市可加强对普通国省道、农村公路等细微路络的建设,通过对现有普通国省道升级改造和加大农村公路投入,进一步完善区域交通出行条件,推进交通平衡性和协调性发展,以最大化发挥路网效用,我厅将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给予大力支持。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江超、李强,020—8383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