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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8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 2021-06-29 21:21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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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21〕24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四次会议第1782号代表建议答复的函 


林丽芳等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支持惠州湾高速公路项目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综合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意见,现答复如下:

  一、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惠州市的发展,特别是“十三五”以来,省持续加大了对惠州市交通基础设施的投入,陆续新建成一批高速公路,对区域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截至2020年底,惠州市已建成沈海、甬莞、武深、河惠莞、广惠、汕湛、广河、从莞、惠莞、惠大、惠深沿海等高速公路,高速公路通车里程已达852.896公里,全省排名第二。目前在建惠龙高速公路、深汕西改扩建等项目,惠肇、惠州机场、惠城至坪山、惠州环稔平半岛、惠州湾等高速公路已列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惠州市高速公路网络将日臻完善,为惠州市的社会经济发展夯实基础。

  二、惠州湾高速公路(暂定名)起点与广惠高速公路相接,途经博罗县、惠城区、惠阳区、惠东县及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终点与惠深沿海高速公路相接,是《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的加密联络线,与广惠、惠大高速公路组成惠州城区通达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南北向大通道。项目建设对完善我省高速公路网规划,调节和分流环线交通流具有重要作用;对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战略、惠州市“轴线带动、组团发展”战略,服务地区交通出行,带动沿线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我厅积极支持惠州湾高速公路建设。

  三、惠州湾高速公路已纳入广东省2021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目前惠州市已完成投资人招标工作,正在开展社稳、规划选址与用地预审等前置审批专项工作。下阶段,请惠州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自然资源部关于做好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重大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3号)、《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严格控制非农业建设占用高标准农田的通知》(粤农农函〔2020〕40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好国土空间规划,切实落实好耕地占补平衡责任,加快推进项目相关前期专项工作,我厅及省相关单位将积极予以支持指导。省市合力,共同推进本项目早日开工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你们对交通运输工作的关心支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28日 

  (联系人及电话:林旭坤、李强,020—83837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