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案函〔2021〕296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省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第20210224号提案答复的函
张磊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强化“双区”辐射带动作用,支持加快阳江港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提案》(第20210224号)收悉,经综合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港航集团有限公司(原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意见,现将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关于协调解决阳江港用海历史遗留问题
(一)为支持阳江沿海经济带发展,推动阳江港等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省自然资源厅已将阳江港13、14号泊位等用海项目列入重点用海项目工作台账,实行“四个一”服务保障机制,提前介入、主动服务,积极跟踪指导用海项目报批,目前各项用海服务保障工作正在按程序抓紧进行。
(二)按照国务院《关于加强滨海湿地保护严格管控围填海的通知》(国发〔2018〕24号)和自然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明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7号)等规定,阳江港有关项目属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需获自然资源部同意生态评估和修复方案备案后再办理用海手续。目前,自然资源部正在组织相关审查工作,下一步省自然资源厅将积极协调自然资源部加快批复备案,并继续推动完善用海审批手续。
二、关于加大阳江港建设资金支持
(一)近年来,省财政积极支持阳江市经济发展和阳江港等基础设施建设。2020年,面对疫情冲击、减税降费压力等多重影响,省财政坚持财力下沉,对市县转移支付只增不减,经初步统计,共安排阳江市各项补助和债券转贷合计236.7亿元,比2019年增加41.1亿元,增长21%,其中安排新增债券额度50.4亿元,比2019年增加10.6亿元,增长26.5%;2019—2020年安排阳江港进港航道改造工程、阳江港疏港公路等项目2000万元。
(二)2021年,按照“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经省政府批准,安排阳江市第1批新增债券额度20亿元(其中专项债券14亿元)。考虑到我省新增债券按照“下管一级”的原则管理,且分配并不戴帽到具体项目,对于阳江港相关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建议阳江市根据省财政下达的新增债券额度,合理制定辖区内分配方案,自主决策支持符合条件的项目建设。同时,进一步做好项目储备,积极争取今后年度新增债券额度。
(三)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领域省级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实施方案》(粤府办〔2020〕17号),建议阳江市统筹用好省下达的各项转移支付资金、债券资金等。
三、关于支持组建港口集团统筹阳江港开发建设和协调广州港集团对口支持阳江港建设
根据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我厅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为主、企业运作”的原则,积极稳妥地推进港口资源整合工作。目前,广州港集团收购了中山港航集团,积极参与佛山港、云浮港码头建设;招商局港口集团控股汕头港务集团和湛江港集团,积极参与汕头港和湛江港的开发建设;盐田港集团积极参与深汕特别合作区小漠港区港口建设,省内港口市场化整合工作取得了积极成效。下一步,我厅将继续鼓励港口间加强深化合作,支持广州港集团等港航龙头企业通过市场化的方式开展多元化的港航资源整合工作和积极参与阳江港港航基础设施和集疏运体系建设。
四、关于进一步强化“双区”辐射带动作用,增强珠江西岸发展动能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并积极推动阳江市经济社会发展,将阳江作为珠三角辐射粤西地区的战略支点,立足珠三角产业拓展主选地和先进生产力延伸区,谋划布局省级产业集中集聚区,打造珠三角产业转移承接地、产业链延伸区、产业集群配套基地。在省“十四五”规划纲要中,明确提出建设珠江口西岸都市圈,加快推动珠中江协同发展,共建珠江口西岸高端产业集聚发展区,联动阳江协同建设粤港澳大湾区辐射带动粤西地区发展重要增长极。近年来,阳江市综合交通网络建设成果丰硕,有力支撑了阳江市强化“双区”辐射带动、增强珠江西岸发展动能。
(一)铁路方面,已建成阳阳铁路、深茂铁路江茂段,在建广湛高铁,建成后可实现阳江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城市的高快速连通。未来可通过广湛高铁、珠肇高铁(“十四五”规划建设)、深茂铁路深江段(在建),将大幅缩减阳江地区与珠江口西岸城市时空距离。我省正在加快推进上述项目的建设,项目建成后将促进粤西片区经济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协同发展。
(二)高速公路方面,已建成汕湛高速公路、怀阳高速公路阳江段、开平至阳春高速公路、西部沿海高速公路、海陵岛大桥等项目,正在建设沈海国家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改扩建工程,计划2021年新开工建设阳春至信宜(粤桂界)高速公路,此外沈海高速公路阳西支线和阳东支线、深圳至南宁高速公路等项目已纳入《广东省高速公路网规划(2020—2035年)》中远期项目和远景展望线项目,随着以上项目陆续建成通车,阳江的高速公路网络将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港口方面,建成阳江港吉树作业区码头项目,推进阳江港进港航道改造工程、阳江港22#码头泊位工程等一批项目建设,争取国家将阳江港吉树作业区#J9—#J16等多个泊位码头项目列入专项债准备项目清单,并将阳江港海陵湾港区丰头作业区F1-F2泊位等项目列入省“十四五”发展规划纲要。
下一步,我厅将与相关部门按照省政府的工作部署,继续支持和加快阳江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结合国家《关于进一步做好铁路规划建设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27号),综合片区路网布局、沿线客运量等因素在《广东省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中进一步统筹研究深珠江阳高铁(赣深高铁西延)项目;结合粤西交通建设情况,进一步深入研究粤西沿海高速公路项目;积极推动阳江支线机场、沈海高速阳西支线和阳东支线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加快推进广湛铁路、沈海国家高速公路阳江至茂名段改扩建工程、阳江港进港航道改造工程、阳江港海陵湾港区码头等项目建设。
专此答复,诚挚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联系人及电话:倪宁,020—83858221)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