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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51号提案的答复

发布时间: 2023-07-18 15:2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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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案函〔2023〕23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对省政协十三届一次会议第20230451号提案的答复

曾晖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我省高速公路防雷工程建设及运维的提案》(第20230451号)收悉。经会广东省气象局、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现答复如下:

  一、赞同委员提出的“完善我省高速公路防雷工程建设及运维,加强高速公路防雷设计、检测、施工和维护保养”等相关建议。高速公路防雷减灾是保障公路沿线管理与服务设施稳定运行的基础性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与公路网稳定运行。我厅深刻认识到高速公路防雷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依据《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T3704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二册 机电工程》(JTG2182)、《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公路水路建设工程防雷工作的通知》(交公路函〔2017〕800号)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要求,加强高速公路的防雷工程设计、施工、监理、验收、检测管理,不断提升我省高速公路防雷管理工作水平,确保高速公路运营安全和服务质量。

  二、规范高速公路防雷管理工作是我省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近年开展的一项重点工作。2022年以来,我厅组织相关单位进一步梳理分析高速公路防雷工程建设、运维现状及存在问题,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加强高速公路防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交基〔2023〕184号,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高速公路的防雷管理工作。《通知》对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运营管养单位、勘察设计咨询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在防雷工程各阶段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详细分析和研究,对设计、招标、施工、监理、验收、检测和日常养护做出明确规定,加强产品质量管控以及施工、监理的组织管理,保证防雷施工质量,有效指导我省高速公路防雷管理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我厅将根据《通知》,以及《高速公路机电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T37048)、《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GB50343)、等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和管理规定要求,进一步规范防雷管理工作。

  (一)按照规定开展交通重大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广东省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条例》及《防雷减灾管理办法(修订)》(中国气象局24号令)、《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第284 号令),交通重大项目、重点工程应落实涉及安全的强制性评估“重大规划、重点工程项目气候可行性论证”及“雷电灾害风险评估”,避免或减少对气候和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确保公共安全。气候可行性论证和雷电灾害风险评估报告审查也已纳入“广东省工程建设项目主要审批事项技术审查类清单”。下一步,将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相关技术审查标准和流程,促进高速公路防雷工程进一步提升设计质量。

  (二)加强交通建设工程防雷安全质量监管、督促相关单位落实责任。按照《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广东省防御雷电灾害管理规定》(粤府第284 号令)要求,进一步明确和落实交通建设工程设计、施工、监理、检测单位以及业主单位等在防雷工程质量安全方面的主体责任,履行建设工程防雷监管部门职责。

  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加大工作力度,将高速公路防雷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我省高速公路防雷管理水平,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安全出行。

  十分感谢您对高速公路防雷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陈榕峰,联系电话:020-83730057。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3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