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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2018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8-09-26 09:09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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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交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8〕2383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17日—23日(星期一至星期日)
二、活动主题
绿色出行 从身边做起
三、活动目标
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围绕“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的主题,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城市公交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乘客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
四、活动组织
交通运输部门、公安管理部门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联合工会组织动员各公共交通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2018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开展公交出行主题宣传活动
1.开展公交出行现场咨询活动。宣传周活动期间,分别在梅城剑英体育馆广场和梅县人民广场设置两个“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宣传公交优惠政策,收集市民意见建议,解答市民疑问,组织“低碳生活,绿色出行,从我做起”现场签名活动,倡导绿色出行。(市交通运输局)。
2.开展公交出行系列宣传活动。在交通枢纽、公交站点、车厢等张贴宣传海报、横幅,以滚动字幕、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信息;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台、网络、广播等新闻媒体,以及《广东城市公交》等杂志,大力宣传我市公共交通近年来取得的成就和选择公交出行的意义,鼓励引导市民优选公交出行,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市交通运输局)
(二)组织开展文明安全出行活动
联合公安部门,集中开展公交车带头礼让斑马线、社会车辆违规停放公交车站整治等活动,维护通行秩序;发挥志愿者作用,在公交站点和车厢宣传公交出行方式,维护车辆进站秩序,引导乘客有序乘车、文明让座;组织公交车辆应急疏散演练活动,提升城市公交从业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向市民宣传公交应急疏散知识。(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
(三)开展实地调研和公交体验活动
1.积极响应“无车日”活动,发挥市领导带头作用,倡导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选择城市公交、公共自行车等绿色出行方式。由市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带头,深入公交一线,实地调研公交站场建设、新能源公交车运营情况,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公交优先发展。(市交通运输局)
2.鼓励各县(市、区)开展公交体验活动,邀请市民、学生走进公交企业、调度中心、公交枢纽、新能源公交车,参观体验城市公交运营的各个环节,宣传公交出行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知识,让社会公众走进公交、体验公交,拉进公交和公众的距离。(市交通运输局)
(四)开展“优秀公交从业班组、个人”评选活动
联合市总工会,在全市公交行业开展“优秀公交从业班组、个人”评选活动,评选优秀公交从业班组、个人,并在行业内通报表扬,以先进典型示范带动公交行业从业人员做好优质服务工作,自觉维护行业形象,不断提升行业服务质量。(市交通运输局、市总工会)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认识,积极参与。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的重要意义,把活动作为改进服务质量、倡导绿色出行、促进节能减排、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生态文明示范城市”,打造文明客都品牌的重要抓手,积极主动参与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二)精心组织,密切配合。市道路运输管理总站负责活动市级层面的具体组织工作,要细化活动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好各项工作任务,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各级、各相关部门要加强协调和配合,各司其责,共同参与活动组织、实施和宣传报道等工作,形成浓厚的公众参与氛围,提高活动影响力。
(三)及时总结,完善机制。各级、各单位要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做好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成果转化应用,对活动中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认真梳理分析,推动完善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的长效机制,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服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