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
《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 中华全国总工会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交运函〔2018〕518号)
、
《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8年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工作的通知
》
(
粤
交运函〔2018〕
2383
号)精神,结合我市
公共交通行业
实际
,制定本方案
。
一、活动时间
2018年9月为绿色出行宣传月。其中,9月17日至23日(星期一至星期日)为公交出行宣传周。
二、活动主题
绿色出行、从身边做起
。
三、活动目标
以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为契机,组织开展多样化、富有公众参与性的城市公共交通宣传活动,强化城市公交从业人员专业素养和服务理念,提高社会公众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公共交通文化,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
四、活动组织
(一)
市交通运输局牵头
,
市
公安交通管理
部门、市总
工
会密切联动,积极发动本部门人员、宣传平台
及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绿色出行宣传月及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二)
市交通运输局
负责指导
市公共交通企业、市交通运输协会
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及公交出行宣传周工作。
五、活动内容
及分工
(一)广泛倡导公众绿色出行
1、
市交通运输局发出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倡议书。
通过
“中山交通”微信公众号
大力倡导社会公众优先选择城市公共汽电车、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和步行等绿色出行方式
。
2、
市总工会
将公共交通出行优先纳入工会会员普惠制服务,组织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绿色骑行和健步走等公众绿色出行主题活动,
通过市总工会网络宣传平台向全市工会成员发送绿色出行倡议
:公共交通
绿色出行从
我
做起
,大力倡导
公交优先、绿色出行。
(二)全方位开展活动宣传
1、
集中开展宣传周主题活动
(
1
)市交通运输局
将于9月18日至9月29日期间
结合
公交
示范市创建活动
,
组织召开
“
如何提高公共交通绿色出行率
”
为主题的
讨论会;
组织开展一次绿色骑行活动,鼓励交通部门、公交企业员工绿色出行、从我做起
。
(2)
市
公共交通企业会同市交通运输协会
在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通过公共交通开放体验、开通移动支付、
公众咨询及献言献策等多种形式进行集中动员,
积极
在
公交枢纽站派发
公交发展历史、公交出行节能环保、新能源公交车辆装备、公交安全文明出行等相关公益
宣传单张,
广泛宣传公交优先、绿色出行文化、意识和成绩,引导社会各界优先选择公共交通出行。
2、加大新闻媒体、网络平台宣传力度
(1)市交通运输局加强组织
,
全方位做好宣传。
在
各公交
枢纽、
汽车站、主要
公交站点
(
亭
)
、
车载LED显示屏
等以张贴海报、滚动字幕、播放视频、投放公益广告等形式向公众开展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宣传。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多渠道、全方位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成果,引导公众绿色文明安全出行。开展
“身边的好司乘”宣传
活动,展现劳模精神和职业风采。
(
2
)
市公安局要利用道路LED显示屏、驾驶员协会网络平台发送宣传信息:公共交通
绿色出行从
我
做起
,
绿色出行、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少开一天车、多走一步路。
(
3
)
市
城建集团、各运输企业充分调动平台资源,全力配合做好宣传工作
。
(三)开展文明安全出行活动
1、
市
公共交通企业、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企业
要
贯彻落实公安部、中央文明办、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城市道路交通文明畅通提升行动计划(2017-2010)》(公通字〔2017〕16号)要求,组织开展机动车礼让行人、公共自行车和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秩序维护等活动,引导公众文明安全出行。组织开展文明让座、乘车秩序维护、乘客交通安全知识告知等志愿服务活动,发挥志愿者作用,引导乘客文明安全出行。
2、
市
公共交通企业
要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等7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善老年人残疾人出行服务的实施意见》(交运发〔2018〕8号),关爱特殊群体无障碍出行
,
加强无障碍公共交通站台设施、站牌设施建设,实施老年人残疾人乘车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无障碍车辆投放和车载设备升级,强化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组织开展老幼病弱乘车帮扶、关爱残疾人出行活动等,为老年人、残疾人等群体创造良好的无障碍出行环境。
(
四
)选树行业先进模范
市
公共交通企业要按照
省交通运输厅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开展2018年“优秀公交从业人员、优秀公交从业班组”推选活动
要求
,推荐1至2名(个)遵章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班组(见附
表
1、2
),于9月
15
日前报送
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活动结束后,省交通运输厅将联合省公安厅、省人民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省总工会在全省予以通报表扬。
此外,还要开展
向公交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职工送温暖活动
。
六、活动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市
交通运输
局
、公安
局、总
工会等部门
及市公共交通企业、市交通运输协会
要充分认识开展绿色出行行动的重要意义,把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新发展理念的重要途径,结合
中山
特色,紧扣活动主题,强化部门联动,周密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实施。
(二)加强沟通协调。
市交通运输局与
公安
局、总
工会等部门
要
加强协调配合,统一部署,指定专人负责
指导
绿色出行宣传月和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三)加强媒体合作。
要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媒体力量,丰富传播载体,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扩大活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四)做好活动总结。
活动结束后,
市交通运输局
要会同
市
公安
局
、
总
工会等部门认真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及时总结活动经验。
市公共交通企业、市交通运输协会
要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照片、宣传画、媒体宣传报道材料等)于9月
25
日前报
送中山市交通运输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