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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贯彻《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09-17 09:32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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厅各相关处室,省道路运输管理局、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城市优先发展公共交通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明确责任和任务,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加快规划编制
    (一)2014年底前完成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规划、环珠江口湾区和汕潮揭地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编制工作。(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厅规划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二)指导各地级以上市在2015年底前编制或修编城市公共交通专项规划并进行符合性审查。(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厅规划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二、加强示范建设
    (一)继续支持广州、深圳市两个国家“公交都市”示范工程建设。(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指导中山、惠州、四会三市开展广东省咨共交通示范城市创建工作,给予必要的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及时总结和推广创建经验,指导全省公共交通发展。(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厅财务审计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中山、惠州、四会市交通运输局)
    三、完善政策法规
    (一)加快推进《广东省城市公共交通条例》立法工作。(牵头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参加单位:厅综合运输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二)2014年底前制订全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加快起草公共交通行业相关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厅政策法规处、厅安全监督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三)2018年底前建立和完善城市公共交通设施配套建设、运营服务、安全应急等方面的标准规范体系。(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四、加强行业管理
    (一)鼓励和引导各地探索和推行新型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模式,并及时总结和推广。(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二)指导和规范毗邻区域的跨市公交和短途公交化客运发展。(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三)2014年底前建立全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制度,指导各地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企业综合评价体系,加强行业自律和诚信建设。(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五、加快绿色发展
    (一)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配合省发展改革委做好新能源汽车和相关节能减排技术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的推广应用。(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厅科技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指导和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发展城市水上客运。(牵头单位:厅港航局水运处;参加单位:厅港航局港口处、厅综合运输处)
    (三)按照交通运输部要求,每年组织各地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等活动,倡导低碳交通、绿色出行理念。(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六、推进信息化建设
    (一)加快“岭南通”和其他交通智能卡的互联互通,以及在城市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城际轨道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实现全省及港澳地区交通出行链的全覆盖。(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二)2015年底前完成广东省城市公交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牵头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参加单位: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三)2014年底前实现交通运输部城乡道路客运燃油消耗申报系统与广东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的对接。(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档案信息管理中心))
    (四)指导和支持深圳、佛山开展“全国出租汽车综合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试点城市”建设。(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七、加强安全管理
    (一)组织开展省内新开通城市轨道交通线路的试运营评审。(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安全标准化达标工作,指导各地加强城市公共交通安全管理,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牵头单位:厅安全监督处;参加单位:厅综合运输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ll、强化保障和扶持
    (一)加大厅年度预算对城市公共交通的支持。(牵头单位:厅财务审计处;参加单位:厅综合规划处、厅综合运输处)
    (二)按照交通运输部的部署,每年度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行业成品油价格专项补贴资金申报和落实工作。(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三)主动协调省县安厅制订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路权优先政策,主动协调省国土资源厅制订全省城市公共交通设施用地综合开发政策。(厅综合运输处)
    (四)配合省国税局、省地税局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购置公共汽电车免征车辆购置税、减免车船税、免征公交场站城镇土地使用税等扶持政策。(厅综合运输处)
    九、加强文明建设
    (一)加强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和动态宣传,引导正确舆论导向。(牵头单位:厅办公室;参加单位:厅综合运输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二)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行业学树建和“用心服务、畅享交通”创文活动。(牵头单位:厅机关党委办公室;参加单位:厅综合运输处、省道路运输管理局)
    十、加强考核评价
2014年底前建立全省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评价机制,制订考核评价指标体系,2015年开始组织开展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绩效考评,并定期向社会公布。〔牵头单位:厅综合运输处;参加单位: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4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