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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阳江市“公交出行宣传周”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9-21 08:46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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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做好本市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更好地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总工会关于做好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工作的通知》(粤交运函〔2017〕2176号)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活动时间
       9月18日至24日(星期一至星期日)。
       二、活动主题
      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
      三、活动目标 
      通过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城市公交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乘客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在全社会营造了解公交、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 
       四、活动组织
      (一)市交通管理总所、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市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市工会动员城市公共交通企业、交通运输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二)市交通运输局委托市交通管理总所具体组织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工作。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1. 9月11日至30日在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设置“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专栏,通过“阳江市交通运输局”微信公众号等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2.市交通管理总所,阳江市粤运朗日公共汽车有限公司请于9月10日后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下载“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宣传材料,在公交车辆、车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展示、广泛宣传。
       3.要紧密结合我市特点,策划集中宣传,在交通枢纽、公交站点、车厢等张贴发布宣传海报,以滚动字幕、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
       4.鼓励各地在学校、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举办公交文化、“互联网+”公交、公交车辆装备等相关公益展览活动,大力宣传公交优先发展、绿色发展成果,引导市民自觉选择公交出行。
       5.市交通管理总所协商阳江市粤运朗日公共汽车有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启动仪式、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集中动员,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结合主题活动和公共交通取得的成就,向市民广泛宣传。
      (二)做好宣传工作
       1.市交通管理总所推荐公交企业1至2名(个)遵章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个人和班组(见附件1、2),于9月8日前报送至市交通运输局。
       2.鼓励组织开展城市公交行业涌现的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楷模、竞赛优胜选手、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宣讲活动,让先进事迹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依托电视、电台和新媒体平台策划先进典型微话题讨论、访谈活动,展现劳模精神和职业风采。组织开展向公交从业人员特别是一线职工送温暖活动。
      (三)开展公交体验活动
       1.积极响应“无车日”公交出行活动,发挥市领导带头作用,倡导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选择城市公共汽电车、城市轨道交通、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2.鼓励组织公交开放体验活动,邀请市民、学生走进公交企业、调度中心、公交枢纽和快速公交(BRT)车站、新能源公交车,参观体验城市公交运营的各个环节,宣传公交出行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知识,让社会公众走进公交、体验公交,拉近城市公交和公众的距离。 
      (四)组织特色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组织开展公交车带头礼让斑马线、公交专用道违法占道整治等活动,引导乘客有序乘车、文明让座。开展关爱残疾人出行活动,加强无障碍公共交通站台设施、站牌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无障碍车辆投放和车载设备升级,出台和宣传残疾人乘车优先、优惠政策,强化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无障碍”出行方式。
     (五)加强公众意见收集
通过网络、电话热线、公交咨询现场会、公交出行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城市公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例如:优化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开辟新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等。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总工会结合城市特色,认真、科学地制订本地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二)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信息。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统一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三)加强媒体合作,扩大宣传效果。加强与各级各类媒体的沟通,充分发挥媒体力量,丰富传播载体,做好活动宣传,加强舆论引导,构建良好的活动氛围,让全社会都能够关注活动的开展。
      (四)做好活动总结,积累优秀经验。认真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各项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市交通管理总所及公交企业要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照片、宣传画、媒体宣传报道材料等)于9月24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