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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云浮市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9-15 18:2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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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实施《城市公共交通“十三五”发展纲要,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为主题。为进一步做好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更好地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现结合云浮市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活动目的
    为切实抓好这次宣传工作,确保宣传工作的顺利有序进行。通过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提升城市公交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乘客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在社会营造了解公交、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城公共交通治理。
    二、活动时间
    9 月18 日至24 日(星期一至星期日)。
    三、活动主题
    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
    四、活动组织
    各县(市、区)交通运输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联合当地工会组织动员各城市公共交通企业、行业协会、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等积极参与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五、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集中宣传。
    1. 9月11日至30日在市交通运输局公众网设置“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专栏,全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集中宣传。
    2.各地请于9月10日后在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网站下载“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宣传材料,在公交车辆、车站和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集中展示、广泛宣传。
    3.各地要紧密结合当地特点,策划集中宣传,在交通枢纽、公交站点、车厢等张贴发布宣传海报,以滚动字幕、视频、公益广告等形式播出“公交出行宣传周”相关消息和主题提示。
    4.鼓励各地在学校、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举办公交文化、“互联网+”公交、公交车辆装备等相关公益展览活动,大力宣传公交优先发展、绿色发展成果,引导市民自觉选择公交出行。
    5.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启动仪式、发布会等多种形式对活动进行集中动员,并充分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广播等媒体,结合当地主题活动和公共交通取得的成就,向市民广泛宣传。
   (二)开展公交体验活动。
    1.各地要积极响应“无车日”公交出行活动,发挥市领导带头作用,倡导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等社会公众选择城市公共汽电车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2.鼓励各地组织公交开放体验活动,邀请市民、学生走进公交企业、调度中心、公交枢纽和快速公交(BRT)车站、新能源公交车,参观体验城市公交运营的各个环节,宣传公交出行在节能环保方面的知识,让社会公众走进公交、体验公交,拉近城市公交和公众的距离。
   (三)组织特色服务活动。
    活动期间,各地要组织开展公交车带头礼让斑马线、公交专用道违法占道整治等活动,引导乘客有序乘车、文明让座。开展关爱残疾人出行活动,加强无障碍公共交通站台设施、站牌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城市公共交通企业加强无障碍车辆投放和车载设备升级,出台和宣传残疾人乘车优先、优惠政策,强化司乘人员服务意识和水平,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无障碍”出行方式。
   (四)加强公众意见收集。
    各地要通过网络、电话热线、公交咨询现场会、公交出行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城市公交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会同有关部门,推出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例如:优化调整城市公共交通线网、开辟新的城市公共交通线路、合理设置公交站点、提升服务水平与质量等。
    六、活动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地交通运输要高度重视此次活动,加强组织领导。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公安部门、总工会结合城市特色,认真、科学地制订本地区“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
   (二)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信息。各地交通运输、公安交通管理、工会等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统一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