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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广州市“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

发布时间: 2017-09-15 11:14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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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战略,倡导绿色、安全、文明出行,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及省交通运输厅、公安厅、总工会相关部署,现结合广州市实际情况,制订2017年广州市“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
一、活动目标
在“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期间,通过组织开展多样化的城市公共交通宣传活动,积极宣传公交优先发展政策,提升城市公共交通从业人员服务意识、乘客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出行意识,进一步培育“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营造了解公交、关心公交、支持公交、选择公交的良好氛围,积极引导市民支持和参与城市公共交通治理与发展。
二、活动组织
2017年广州市“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由市交委、市公安局、市总工会共同组织,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等单位配合做好活动工作。
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总工会,成立相应的“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工作组,制订本辖区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开展辖区内相关活动。
三、活动主题和时间
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时间为9月18日至9月24日,活动主题为“优选公交 绿色出行”。
四、活动安排
(一)市中心城区(9月18日至24日)
1.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1)在枢纽站场(如广州东站、广州火车站、中山八枢纽公交站等)、地铁站(如体育西路、公园前等)、码头(如天字码头、海心沙码头等)、车载电子屏、城市广场、客运枢纽等条件允许的公共场所,分发、播放和张贴“公交出行宣传周”宣传页、海报、标语。
(2)充分利用网络、手机等渠道,通过微信、微博、车载媒体等资源宣传推广“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主题、海报、标语等,倡导市民响应“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
责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相关公交企业。
(3)通过地铁站台公益广告、公交候车亭灯箱及道路电子情报板等设施宣传“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选择20个地铁站台公益广告灯箱宣传有关城市“公交出行宣传周”的海报等;在天河路、环市路、东风路等城市主干道选择30个公交站点,于“公交出行宣传周”期间,在公交候车亭灯箱张贴宣传海报;利用市内道路电子情报板滚动播放有关城市“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宣传内容。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
2.积极倡导市民优选公共交通出行。
组织志愿者在公共广场、医院、学校、政府和企事业单位,倡导市民、学生、政府公务人员、企事业单位职工选择城市公共汽电车、轨道交通、公共自行车、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等绿色交通出行方式。
责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相关公交企业。
3.组织开展现场咨询活动。
一是在公交枢纽站场、地铁换乘枢纽、城市广场等公共场所组织开展“公交出行宣传周”现场咨询活动,展示企业文化和公共交通发展成果,宣传公交绿色出行新理念和新举措,倡导市民安全、文明乘车,收集社会公众对城市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二是走进校园、企业,广泛听取院校师生、家长的要求,根据师生出行特点及需求,优化调整学校、企业周边公交线路设置和服务,满足广大师生及企业员工的出行需求。
责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相关公交企业。
4.开展文明安全出行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公交车带头礼让斑马线、公交专用道违法占道整治等活动,维护公交通行秩序;二是组织开展地铁、公交车辆应急接驳演练活动,提高地铁及公交企业处理突发状况的能力,向市民宣传应急疏散知识;三是安排志愿者在广州东站、广州火车站、中山八路等主要枢纽公交站场及体育西路、公园前等地铁站换乘站点,引导市民文明乘车、自觉排队、为老弱病残孕乘客主动让座。
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委,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相关公交企业。
5.开展“公交开放日”等主题活动。
利用公共交通企业的文化展览室、生产车间等资源,组织开展“公交开放日”“地铁开放日”及交通岗位体验活动,邀请市民、中小学生走进公共交通企业、公共交通调度中心和BRT车站等,参观体验城市公交、地铁运营的各个环节,大力宣扬“优选公交、绿色出行”的城市公共交通文化。
责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相关公交企业。
6.开展先进典型选树、宣讲活动。
通过企业挖掘、媒体发现、公众推荐等渠道遴选出一批遵章守法、工作扎实、成绩突出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对城市公交行业涌现的劳动模范、爱岗敬业楷模、竞赛优胜选手、最美人物等先进典型进行宣讲,展现劳模精神和职业风采。
责任单位:市交委(交运工会)、市总工会。
配合单位: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相关公交企业。
7.组织开展司乘人员慰问活动。
通过“夏日送清凉”、开展表彰会、座谈会等多种形式,组织慰问在岗公交司机、线路站务员、站场管理人员及地铁站点服务人员等一线公共交通职工代表,并组织维修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对各公交场站、地铁站点、车辆安全设施等进行全面检查,竭力为坚守在一线的司乘人员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
责任单位:广州地铁集团、市公交集团(筹)、相关公交企业。
8.组织公交优先建言献策活动。
组织相关部门、专家学者、公共交通企业等开展专题座谈会,就创建“公交都市”、拓展新一轮公交专用道网络、保障公交路权优先等工作进行座谈交流,广泛收集社会各界对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的意见和建议。
责任单位:市交委、市公安局。
(二)外围五区(9月18日至24日)
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总工会要根据《交通运输部、公安部、中华全国总工会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参照广州市中心城区做法,并结合本区实际情况,制订“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方案,并组织实施。
责任单位:花都区、番禺区、南沙区、从化区、增城区交通(运输)局、公安分局、总工会。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要积极支持和参与“公交出行宣传周”活动,加强组织领导,并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管理和宣传等配套工作,积极营造倡导绿色出行的良好氛围。
(二)积极沟通协调,及时报送信息。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统一部署,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市交委报送本部门及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名单请于9月18日前报送市交委。
(三)完善服务供给,提升乘车体验。各企业在9月18日至24日期间,要加强公交车辆、水上巴士客轮及地铁列车的检修保养工作,确保运力充足、运营安全有序、车厢乘车环境整洁舒适;在工作日早晚出行高峰组织人员在出行热点区域做好现场调度及乘车指引工作,进一步提高市民乘坐公交出行体验。
(四)做好活动总结,积累优秀经验。市各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要认真收集社会公众对公共交通服务和管理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完善各项便民利民的新举措,不断提高城市公共交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促进公共交通发展的长效机制。活动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将活动总结及相关材料(包括照片、宣传画、媒体宣传报道材料等)于9月26日前以书面形式报市交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