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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站场港口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落实省领导检查深圳港口防疫等工作时讲话要求的通知

时间:2021-06-07 17:42:53 资料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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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港〔2021〕301号

广东省站场港口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落实省领导检查深圳港口防疫等工作时讲话要求的通知 


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

   6月4日,陈良贤副省长带队到深圳检查调研港口一线疫情防控及运营生产等工作,听取了市区两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和港口企业的工作汇报,重点研究了港口疫情防控、船舶压港和安全生产等问题。现将陈良贤副省长的讲话要求印发给你们,请各地立即行动,在全省港口的疫情防控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以下重点内容:

  一、进一步加强船上作业点的消杀各港口要特别重视船上作业点的疫情防控工作,作业期间船员只能船上规定区域活动,不能和登轮作业人员接触。必须牢固树立“作业点就是风险点”的理念,严格落实“先消杀后作业”的要求,按要求配备卫生员、监督员,做好船上消杀及作业监督工作。

  二、深圳市应进一步严格督促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加快完成疫情防控相关问题整改

  (一)加快推进港内作业人员集中居住点的建设。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应立即开展港内作业人员集中居住点建设,制定包括港区内办公楼改造方案,明确居住点建设时间计划和规模,并加快在港区周边选址建设适合长久居住的集中居住点,全面解决返岗人员集中居住和封闭管理问题。所有集中居住点都要按照隔离点标准要求建设。永久集中居住点建成之前,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应落实企业主体责任,采取特别措施,做好临时集中居住点的安全管理,属地管理部门要做好监管。

  (二)积极稳妥解决船舶压港问题。要根据盐田区政府第四轮全区人员核酸筛查情况,在确保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的前提下和在卫健部门的指导下,组织港口作业人员逐步返岗,有序恢复作业。深圳市交通运输局要根据目前压港情况,协调各相关部门尽快提出解决方案,按照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生产能力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的时间计划表,从根本上解决港口运营、船舶压港问题。

  三、蛇口集装箱码头要进一步提升完善疫情防控措施经验并复制推广蛇口集装箱码头在全面落实当前疫情防控各项措施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履行社会责任,践行国企担当,立即研究“两个标配”,形成经验报省交通运输厅,在全省港口进行推广应用。

  (一)登轮作业人员随身防疫物资标准配备:每个登轮作业人员携带一个随身防疫物资包,配备口罩、纸巾、消毒湿巾、消毒液、饮用水、垃圾袋、隔离服等防疫用品,科学确定具体数量及规格。

  (二)船上作业点巡回消杀程序标准配备:深化落实“作业点就是风险点”的理念,作业期间由专业卫生员对船上作业点进行巡回消杀,在当地卫健部门指导下科学制定作业消杀规程。

  四、进一步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目前深圳周边水域锚地待泊船舶较多,船舶压港情况日益突出,随着台风季节的来临,水上交通安全风险越来越大。属地海事部门要扛起责任,做好船舶通航和靠泊安全管理工作,并及时将锚地船舶情况通报属地政府管理部门。

  五、进一步加强国际航行船舶登轮及港口码头作业人员防控工作全省各地交通(港口)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企业要对照以上各项要求,查漏补缺,举一反三。要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厌战情绪、侥幸心理、松劲心态,进一步增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筑牢港口码头疫情防控的严密防线,全面落实《港口及其一线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第六版)》和省站场港口疫情防控工作专班的专项整治措施,坚决执行先消杀后作业、集中居住封闭管理等措施,严防疫情通过水路传播和扩散。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6月5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站场港口疫情防控工作专班关于落实省领导检查深圳港口防疫等工作时讲话要求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