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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部署第二季度和 “五一”假期安全生产和疫情防控工作

发布时间: 2020-04-28 08:5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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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6日,省交通运输厅召开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第二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部署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传达学习上级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总结前一阶段经验做法,部署“五一”假期及下一阶段行业交通保障和安全生产、防疫防汛、货运乱象整治等工作,全力保障我省交通运输发展平稳向好。厅党组书记、厅长李静出席会议并讲话。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杨俊波主持会议。

  会议强调,全省交通运输系统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上来,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职尽责、当好先行,加强安全生产监管,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隐患治理和风险防控,抓实抓细复工复产安全防范,提升基础保障能力,加强应急处置,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五一”假期及下一阶段全省交通运输安全生产等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统筹兼顾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常态化工作

  强化思想认识,坚守“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和“三个必须”要求,坚持主要负责人当好“第一责任人”,统筹安排交通安全保障和疫情防控工作,确保各项措施要求落地落实。

  按照分区分级要求,全面恢复公路、水路、城际轨道正常通行和客货运输服务,继续保持和优化与公安、卫健等部门的联防联控机制,根据实际安排市际、市内客运班线服务和港口服务站点的检疫站点和措施,常态化实施道路客运、城际轨道、城市公共交通等站场和进出站(港)客运车辆、船舶的日常清洁、通风、消毒,旅客、工作人员、船员等进出站(港)继续按要求联合实施体温检测、发热登记、病例移送等措施。

  推进落实复工复产过程中的疫情防控、安全生产机制,高度警惕疫情输入、扩散、反弹风险,将疫情防控纳入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管理体系,与复工复产、生产经营的安全风险和问题隐患一并辨识管控、排查治理、督促落实。

  二、全力完成“五一”假期交通保安全保畅通保服务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牢牢坚守“红线”“底线”,切实将重大节假日道路运输安全和通行保障工作落实落细落具体,保持“战时”状态,一并做好“五一”假期疫情防控、保通保畅和安全生产工作。

  参照启动春运安全保障机制,继续实行“一把手”亲自部署协调领导、班子成员分片包干联系,落实网格化管理,保持“一日一联系,一日一提醒,一日一督促”机制;

  严格督促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好各类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部署措施全面落实到每一家道路运输企业和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到每一辆客货运输车辆、每一名从业驾驶员。

  加强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对高速公路易拥堵、事故多发路段提前布置路政、执法、养护、道路拯救力量,开展道路运输专项执法,重点打击查处“黑大巴”、“黑网站”和“营转非”等非法经营行为。

  三、高度重视做好汛期安全生产和应急防汛准备

  提前研究部署汛期安全保障工作,梳理可能存在的暴雨、洪水、大雾、大风带来的安全风险,深入开展各类交通基础设施隐患排查、风险管控和整改治理,严格落实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汛期和安全事故值班值守制度。

  全面组织排查在役公路、桥梁、隧道、收费站、航道、港口、在建交通工程、相关地方铁路等汛期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隐患,建立风险隐患清单,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措施。

  加快推进危桥整治,严格落实桥梁管理制度,主动衔接山塘水库、上游防洪部门、属地公安交通部门,建立联防联控机制,强化排洪泄洪预告预警,及时处置各类基础设施的水毁突发事件。

  全面组织检查道路运输“两客一危”及货运企业、工程建设业主单位、参建单位、监理单位,港口水运危险货物企业、客滚运输及危货水运企业等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情况,完善各类站场、工地、公共交通工具给排水、用电、消防配置措施。

  四、狠抓货运乱象整治补齐安全生产短板

  按照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开展货运乱象整治,重点对货车非法改装、超限超载、源头监管等问题进行整治。

  加强汇报协调,落实地方政府治超主体责任。

  以刀刃向内的勇气,深入推动治超执法和队伍管理自查自纠,将立查立改、边查边改和排查整改、执法查处贯穿整治全过程,坚决强化纪律教育。

  加强真抓真干,出实招硬招,全面落实整治举措,在厘清行业监管责任的基础上完善部门联动机制,总结提炼科学管用做法,构建齐抓共管、标本兼治的长效机制,促进我省货运治超等工作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