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运便函〔2021〕5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集中采购招标结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应急管理厅、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广东银保监局联合印发的《广东省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方案》(粤交运〔2021〕40号)工作安排,省交通运输厅组织开展了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集中采购招投标工作,目前中标结果已发布(详见附件)。为进一步加快工作进度,力争2021年6月底前完成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在属地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主动联系公安、应急、市场监管和银保监等部门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指导本地区重型货车经营者积极主动与所投保的保险公司联系,开展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安装使用工作。各地市交通运输局要结合日常安全生产检查、路检路查等形式,督促未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的重型货车加快工作进度。
二、请各地市交通运输局发挥专班工作机制,会同属地银保监分局指导保险公司按照中标结果采购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为本地区投保的重型货车免费安装并承担设备运维和流量费用,且不因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而提高车辆保费。招标价格为市场最高指导价,保险行业可在最高指导价下按规定程序自行组织采购,进一步降低成本,具体付款方式、付款期限等问题,由保险公司与中标设备商自行协商确定。
三、重型货车安装使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相关运行数据应接入并实时上传至省智能监管系统。请各地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重型货车经营者、保险公司,利用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开展车辆和驾驶员运行情况的监控管理;不具备监控条件的,应委托相关专业机构开展监控工作,切实提升重型货车行业安全生产水平。
四、本次公布的中标结果为第一批符合广东省技术标准设备,后续将结合各保险公司、设备生产厂商等申报情况,对新进入市场的、符合广东省相关技术标准的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由省道路运输协会按现有程序发布应用。
联系人:柏峰,联系电话:020-83732216。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重型货车智能视频监控报警装置集中采购招标结果的通知.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