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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3-10 17:3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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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人函〔2007〕5号

粤交规〔2022〕89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计划的通知


汕头、韶关、河源、梅州、惠州、汕尾、江门、阳江、湛江、茂名、肇庆、清远、潮州、揭阳、云浮市交通运输局,省公路事务中心

  根据《财政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建〔2021〕361 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交办公路函〔2021〕1963 号)、《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省级实施方案>的通知》(粤财综〔2022〕9号),现将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安排2021年中央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32748万元,奖补资金分成两个部分:一是分配给粤东西北等15 个市共19649 万元,占奖补总额60%;二是分配给15个市中普通国道养护状况和提升水平排名靠前的5个地市激励资金共13099万元,占奖补总额40%。资金分配表见附件1。

  二、按照交通运输部下达我省2021年奖补资金绩效目标要求,本次奖补资金用于支持各地普通国道养护工作。为确保完成中央下达我省目标任务顺利完成,现将我省养护里程与路况水平任务分解下达至各地市(附件2)。请各地市交通主管部门收到省下达的奖补资金及目标任务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资金使用计划上报省公路事务中心,并在实施年度的年底前,将项目明细使用情况报省公路事务中心备案。

  三、各有关地市要按照中央、省有关文件要求,切实管好用好奖补资金,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按规定办理用款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加快资金计划执行进度,奖补资金应在本年内完成支出,未及时支出的地市,下一年度不予安排奖补资金。


  附件: 

  1.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资金分配表

  2.2021年政府还贷二级公路取消收费后补助各地市养护目标任务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