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 > 交通规划计划及专项资金管理 > 审定事项 > 公路收费管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计费调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6-23 21:29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关 于 加 强 内 支 线 集 装 箱 班 轮

粤交营函〔2022〕31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与珠海市香海大桥等项目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江珠高速公路主线收费里程的请示》(珠交字〔2022〕81号)、《珠海市交通运输局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与珠海市香海大桥连接点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请示》(珠交字〔2022〕354号)悉。

  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与珠海市香海大桥连接处的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45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结合《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等项目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粤交营〔2021〕778号),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计费终点主线收费里程核减986米,新计费标准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同时启用。

  请联合电服公司指导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经营管理单位做好费率参数调整相关工作,并协调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适时启用更新后的分段计费标准。

  鉴于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存在986米的重叠段以及与珠海市香海大桥的连接情况,按照精准计费的原则,并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将原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的计费终点处K52+807-K53+793路段约986米主线收费里程调整至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并在与珠海市香海大桥连接处进行收费区间拆分,同步更新分段计费标准表。新计费标准与珠海市鹤洲至高栏港高速公路分段计费标准同时启用。

  请联合电服公司指导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经营管理单位做好费率参数调整相关工作,并协调交通运输部路网中心适时启用更新后的分段计费标准。

  附件:

  1.广东省高速公路车型分类及收费系数表

  2.江珠高速公路珠海段分段计费标准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