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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番禺区石壁街深涌口新建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20 16:23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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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交航政函〔2022〕12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番禺区石壁街深涌口新建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广州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番禺区石壁街深涌口新建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该工程未依法报送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材料而开工建设,鉴于该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未造成重大影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研究,同意补办该工程的航道行政审批手续,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番禺区石壁街深涌口新建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位于番禺区石壁街陈村水道右岸东涌水闸下游约100米处。广州市相关部门已明确临时装卸点工程选址,且仅用于广州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广州南站-陈头岗站盾构区间、陈头岗站、陈头岗出入场线的盾构余泥外运,使用期限从临时装卸点验收合格开始,至广州轨道交通二十二号线广州南站-陈头岗站盾构区间、陈头岗站、陈头岗出入场线的125万立方米的盾构余泥外运完成为止。工程处于陈村水道和大石水道分流口,河面宽阔,水流条件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综合考虑航道通航条件和工程使用要求,在落实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工程选址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可控。

  二、通航技术要求

  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工程所处陈村水道河段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为Ⅲ级。临时装卸点设计采用栈桥式钢结构,顺岸布置1个1000吨级泊位,泊位长120米。栈桥伸出堤岸约42米,前沿停泊水域宽30米,其边线与规划主航道的最小间距约94米。回旋水域呈椭圆形布置在临时装卸点偏东侧,顺水流方向长165米,垂直水流方向长99米。根据《番禺区石壁街深涌口新建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关于临时装卸点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的评价结论,其建设对航道水流条件和冲淤变化影响较小,在采取相关安全保障措施的条件下,工程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总体可控。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一)《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为确保工程自身和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同时加强各项设施的管理,减少对航道通航条件的影响。

  (二)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要求做好临时装卸点船舶进出和作业管理,严格控制作业范围,加强瞭望和警戒;落实相关水域的观测和维护;加强船舶调度管理,妥善处理船舶进出作业与其他航道船舶通航关系,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运营船舶应适应航道通航条件,采取合理措施安全通过相关水域,确保航道通航安全。

  四、有关要求

  (一)临时装卸点应满足当地政府和相关部门管理要求。如航道通航情况发生变化或航道发展需要,需对临时装卸点进行拆除,建设单位应无条件配合。使用期满,建设单位须及时拆除临时装卸点,并彻底清理影响通航的设施设备。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后续工作,积极配合佛山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向佛山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以及助航和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并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工程建设涉及港口管理等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15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番禺区石壁街深涌口新建建筑废弃物水运中转临时装卸点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