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系我们| 网站地图| 微信
| 手机端| 政务邮箱| 无障碍浏览
首页 > 政务公开 > 阳光政务 > 审批许可 > 报告事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跨越鉴江、罗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发布时间:2022-04-25 18:2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打印】

粤交航政函〔2022〕14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跨越鉴江、罗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茂名供电局: 

  关于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跨越鉴江、罗江的航道行政许可申请书及附件资料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法》《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相关技术标准、规范的规定,经我厅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如下:

  一、工程选址

  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分别跨越鉴江3和罗江。其中拟建架空线路A110/J35-GA112档在汕湛高速鉴江大桥上游约6.6千米处跨越鉴江3、GJ18-A62档在汕湛高速罗江大桥上游约2.0千米处跨越罗江。工程所处河段水流条件良好,河床、河势基本稳定,线路均采用一档过河方案,选址满足《内河通航标准》(GB50139—2014)要求。

  二、通航净空尺度和技术要求

  (一)代表船型根据《广东省航道发展规划(2020—2035年)》,《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跨越鉴江、罗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报告》(以下简称《航评报告》)论证选用的代表船型合理,详见表1。表1 拟建线路所处航道代表船型航道名称 航道发展规划技术等级 代表船型 代表船型尺度(总长×型宽×设计吃水)(米)鉴江3 Ⅶ 50吨级货船 32.5×5.5×0.7 50吨级驳船 24.0×5.5×0.7罗江 Ⅶ 50吨级货船 32.5×5.5×0.7 50吨级驳船 24.0×5.5×0.7

  (二)设计通航水位《航评报告》关于设计通航水位的评价结论合理。拟建线路跨越鉴江3、罗江处的设计最高通航水位分别为23.34米、17.95米(1985国家高程基准,下同)。

  (三)通航净高《航评报告》论证提出工程跨越航道处的最小通航净高均应不小于18米的结论。设计方案提出拟建线路A110/J35-GA112档跨越鉴江3处的缆线垂弧最低点高程约为45.39米,设计通航净高为22.05米;GJ18-A62档跨越罗江处的缆线垂弧最低点高程约为48.03米,设计通航净高为30.08米,均满足通航要求。

  (四)通航净宽线路跨越航道均采用一跨过河方案,跨越鉴江3、罗江档距分别为762米、557米,杆塔均位于岸上,满足通航要求。

  三、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

  《航评报告》提出的航道通航安全保障措施总体得当。为确保工程自身以及船舶航行安全,建设及管理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设置助航标志,并配套建设必要的维护及安全保障设施,保证与本工程同步建设。

  四、有关要求

  (一)工程开工建设前,施工单位按规定向我厅申请办理通航水域水上水下施工作业审批。

  (二)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本审核意见要求开展工程建设,积极配合粤西航道事务中心实施技术核查。工程完工后应向粤西航道事务中心报送建设项目审核意见执行情况、施工临时设施及残留物的清除情况,以及助航标志的设置情况等资料。

  (三)请省航道事务中心按照《管理办法》的要求加强对建设项目技术核查工作的管理,建设项目与航道、通航有关的内容完工后,应将核查情况、建设单位关于审核意见的执行情况等报送我厅。

  五、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的建设单位、项目名称和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向我厅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其中,涉及航道、通航的事项发生较大调整且对航道通航条件可能产生不利影响的,应当开展补充或者重新评价,并重新报我厅审核。

  (二)自本审核意见签发之日起三年内未开工建设的,或者开工建设前因重大自然灾害、极端水文条件等引起航道通航条件发生重大变化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申请办理审核手续。

  (三)工程建设涉及的其他事宜,请到有关部门联系办理。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2年4月24日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500千伏芷寮至回隆线路工程跨越鉴江、罗江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