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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一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9-29 23:47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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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基〔2021〕573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一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通知  


广东粤电博贺能源有限公司: 

  按照《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19年第32号)、《港口工程竣工验收规程》(JTS 125-1-2021)的要求,2021年9月9日至10日,厅组织了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一期工程)竣工验收会议,经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核查,该工程符合竣工验收条件,竣工验收合格。现将该项目《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印发给你司,请严格落实竣工验收现场核查组的有关意见和建议,进一步加强职工岗位培训,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环保、消防、职业卫生、通航及防台等工作的管理,确保码头安全生产,加快二期工程建设,尽早发挥码头整体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附件: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2021004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9月28日


  相关附件:

  港口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证书(2021004号).doc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广东茂名港博贺新港区粤电煤炭码头工程(一期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