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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5 20:4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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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法〔2021〕35号

签发人:李静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省人民政府:

  按照《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的通知》(粤法治办〔2020〕25号)要求,现将我厅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2020年,我厅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6-2020年)》以及广东省2020年全面依法治省工作要点,继续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法规体系,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健全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强化行政权力法治监督,依法开展行业领域疫情防控,不断推动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

  1.组织召开党组会议,迅速开展学习传达。11月30日,我厅组织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学习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确定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大政治任务,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吃透基本精神、把握核心要义,自觉用于武装头脑、指导实践,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

  2.以工作部署为抓手,扎实推进贯彻落实。制定学习宣传方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点学习内容,纳入2021年度学法工作重点;结合2021年工作部署,紧紧围绕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提出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行业现代治理能力建设,把科学思想转化为交通运输法治建设的实际成效。

  (二)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1.党组书记、厅长李静同志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带头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和省委依法治省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将法治建设摆在单位工作全局的重要位置,把法治建设与交通运输工作同部署,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始终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职权,自觉维护司法权威,不干预、不插手司法活动和案件处理。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组织落实行政机关出庭应诉等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

  2.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组织召开党组会、厅长办公会,听取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情况报告、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情况报告,并就相关工作进行部署。按照规定向上级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在公众网公开;及时总结评估2016年-2020年交通运输法治政府建设情况。

  3.深入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带头学习宣传贯彻宪法和民法典,带头厉行法治、依法办事。结合普法宣传活动、主题教育、纪律教育月、观看普法电影等活动,组织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党内法规,教育、督促广大干部职工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三)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

  1.深入推进简政放权。继续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并实行动态管理。按照中央、省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2020年取消、下放行政许可12项,委托地市6项,及时调整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布。分类推进交通运输领域25项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审批制度改革,对“国际客船、散装液体危险品船运输业务经营审批(初审)”等2项不再初审;对“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乙级资质认定”等8项实行告知承诺;对“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许可”等15项实行减程序、减材料、减环节、减时间。开展“证照分离”改革,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交通运输“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及全覆盖试点事项清单,破解“准入不准营”难题。

  2.持续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基本实现行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双随机”抽查常态化,全年开展监督检查211批次。推进跨部门联合抽查;联合省公安厅开展全省道路运输安全整治暨货运行业乱象整治行动,检查各类市场主体1374个;联合交通运输部水运局以及广州、深圳有关部门,开展港口、水运企业督查检查;联合省应急管理、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机动车检测机构、道路运输新业态企业抽查,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加强信用监管,推进信用信息“双公示”,对严重违法失信当事人实施联合惩戒,对信用差的单位,进行重点监管,提高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实施“互联网+监管”,依托企业微信管理平台,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二级响应期间,组织开展疫情防控检查和复工复产远程监管督导。探索监管新机制,在涉航建设项目监督检查中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为现场勘验、分析研判等提供技术辅助和支撑,大大提升检查的专业性、公正性。

  3.大力优化政务服务。积极推进“数字政府”建设和政务服务标准化,对接国家目录,编制实施清单,实现国家、省、市、县“四级四同”。大力优化政务服务方式,采取“容错受理”、电话预约办理、网上自助办理、物流快递邮寄、网上7x24小时全天候在线申请等方式,方便群众办事,让群众少跑路。进一步压缩办理时限,进一步精简办事材料,持续开展“减证便民”,通过直接取消证明材料、使用电子证照、实行告知+承诺办理模式等为群众办事提供方便。2020年,我厅行政许可事项均实现零跑动,时限压缩率达70.88%,即办件占比39.13%;159项依申请办理的行政权力事项,办理材料总数477份,免提交材料数68份,免提交比例14.26%;关联电子证照材料65份,证照关联比例13.63%。

  4.进一步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工作。制定2020年广东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要点、“信用交通省”建设指标体系任务分解表(2020年版)和工作台账,梳理报送信用建设领域65项重点工作,顺利通过2020年交通运输部终期评估,并获得2020年“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荣誉称号。开展“信用交通宣传月”“诚实守信、一路畅行”主题宣传及一把手谈信用活动,我厅党组书记、厅长李静在中国交通报发表题为《奋力推进信用交通省创建取得新成效》的署名文章,分享信用交通建设经验与心得。

  (四)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推动重点领域立法。2020年7月,《广东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公布施行,为我省城市轨道交通安全运营提供了法律依据。落实交通运输立法项目征集和论证制度,组织起草行业相关立法草案,推进行业立法项目列入地方性立法计划,按程序报送2021年地方性法规建议项目《广东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广东省公共交通条例》;完成2021年省政府规章预备项目《广东省高速公路运营管理办法》的立法前期准备工作,报送《广东省道路货物装载源头管理办法(修订)》,不断完善我省交通运输法规体系。

  2.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和管理。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强化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2020年,我厅制定规范性文件8件,均按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核、公平竞争审查,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印发,并在省政府公报发布,同步在门户网站公布相关文本和政策解读。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对我厅牵头实施的省政府规范性文件和我厅制定的61份规范性文件等进行认真清理,清理意见报送省司法厅。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落实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按照规定格式和程序整理报送现行有效规范性文件共61份,将所有规范性文件纳入备案审查范围。

  (五)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1.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严格执行厅《党组议事规则(试行)》《厅长办公会议工作规则》,突出民主集中、集体议事、科学决策的议事原则,明晰议事范围,规范议事程序。增强重大决策制定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健全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和听证制度。拓宽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渠道,对社会关注度高的决策事项,通过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相关信息,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核制度,从职责归属、实体内容、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审核,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未经合法性审核或审核不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

  2.做好重大事项的合法性审核。对需提请省政府研究决定的重大请示事项,从职责归属、实体内容、决策程序等方面进行合法性论证,并经厅法制工作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核,必要时征询法律顾问意见。

  (六)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全面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全过程留痕和可追溯管理。印发《关于加强执法人员管理的指导意见》,加强全省交通运输执法人员管理。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案卷评查,进一步提高执法文书和执法流程的规范化水平。组织修订《广东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办法》及裁量标准,规范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

  2.积极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建设货运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并发布相关技术指南和规范,统一全省货运源头治超监管系统建设标准。在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基础上,继续推进普通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印发《广东省治超联网管理信息系统公路超限检测站数据采集标准与接口规范》,提高我省公路超限检测站信息化管理水平。

  3.加强重点领域执法。加强“两客一危”等重点领域执法,强化省际长途客运、网约大巴平台监管,严查非法营运、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疫情防控期间严查省际、市际客运班车、包车出入高、中风险地区(不含途经)50%客座率控制情况,严禁客运班车、包车在途经的高、中风险地区上下客。加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执法,严查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全力保障道路运输市场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2020年全省查处交通运输违法行为108875宗,1—11月路警联合查处违法超限超载案件8.36万宗,卸货总量161万吨,分别同比增长34.5%、30.7%,切实维护了我省交通运输市场秩序。

  (七)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加快推进数字政府建设,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和数据开放、社会信息资源开放共享。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管理,确保内容完整、更新及时,2020年本部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1042条,依申请公开75件。继续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大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息的公开力度,通过“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公众网”主动公开行政许可办理进度及全省各地交通运输行政处罚决定相关信息。

  2.自觉接受外部监督。及时研究办理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和提案,2020年办理建议提案共计240余件。认真贯彻落实行政诉讼法,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畅通投诉电话、电子信箱、公众号等多种途径,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

  3.建立健全行政权力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深入推进厅阳光政务建设,抓好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行政审批及执法等重点领域的过程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审计监督长效机制,深入开展经济责任审计,增强领导干部财经法规意识和经济责任意识,加强对领导干部权力的监督和制约。

  (八)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

  1.加强行政复议工作。2020年,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103件,符合条件受理87件,办结82件。已办理案件中,维持40件,撤销10件,撤回终止30件,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件,行政复议纠错率11.49%。我厅被提起行政复议3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1件,调解后终止审查1件,审理中1件。在复议案件审查过程中,坚持依法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对发现的问题,通过制作《行政复议意见书》等方式,指导被复议单位进行改进。疫情防控期间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维护依法防控疫情工作大局。

  2.做好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020年我厅行政诉讼案件24件,其中,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件、原告撤回起诉8件、按撤诉处理2件,其余案件尚在审理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1件。通过做好诉讼案件证据收集、答辩和出庭应诉、生效裁判研究分析等工作,不断总结依法行政工作经验,更好地指导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实践。

  3.积极推进阳光信访工作。严格执行《广东省信访条例》等规定,把登记受理、转送交办、办理、送达、反馈、督查督办等关键环节作为刚性要求和规定动作落实到位。2020年共受理各类群众来信来访123件,信访工作总体平稳有序,未发生一起非正常信访事件。进一步完善网上信访系统,打造方便、快捷、高效的网上信访主渠道,2020年办理网上信访300余件,均依法及时处理完毕。

  4.建立舆情和社会矛盾纠纷预警机制。制定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政务舆情回应制度(试行)》,建立健全政务舆情的监测、研判、回应机制,增强舆论意识,落实回应责任。组织排查交通运输领域社会矛盾纠纷及隐患,分解细化任务,层层压实责任,加强跟踪督办,在预定时间内全部疏解完毕。

  (九)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

  1.深入推进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围绕“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 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主题,部署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使干部职工掌握宪法知识、增强宪法观念, 使宪法精神内化为全系统依法行政的行为准则。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实施民法典,邀请法学专家进行民法典专题辅导,组织厅机关和直属单位470余人参加网上民法典专题暨年度学法考试,及格率100%、优秀率99.58%,把民法典作为交通行业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的重要标尺,提升广大干部职工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

  2.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抓好行业普法工作。印发2020年度普法工作要点,开展疫情防控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公共交通场所以及微信公众号、网站等,大力宣传与防控疫情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切实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和法治意识。开展“全民国家安全教育周”活动,印制400份国家安全宣传挂图和150本国家安全法律法规汇编,派发给驻穗的直属单位进行宣传。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印发《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开展民法典普法宣传实施方案》,向社会公布民法典普法责任清单和普法项目,大力宣传民法典核心要义和重点内容,确保民法典深入人心。

  3.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和合同合法性审查制度。继续聘请律师事务所律师担任厅常年法律顾问,参与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和重大合同洽谈、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起草论证、行政复议和诉讼等工作,充分发挥其防范法律风险、解决法律问题的作用。对以我厅名义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委托合同、行政合同等,通过对合同主体是否适格、合同内容是否合法、双方权利义务是否明确、合同条款是否完备、合同的条款表述是否严谨等方面进行认真审查,全年共审查合同208份,从合同关系的源头把关,尽最大努力降低我厅违约及被诉风险。

  4.强化考核评价结果运用。配合做好交通运输部法治政府部门建设、“放管服”改革、综合执法改革等情况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排查整改;对部反馈的意见及时传达部署全省交通运输部门学习提高。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考核等次良好,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逐年提升。

  (十)依法防控疫情保障复工复产

  1.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严格落实交通运输行业各领域各环节常态化疫情防控措施,坚持思想认识和防控措施不放松,坚持应急值守和检查督导不放松。持续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建设工地内部防控,特别是一线工作人员个人防护。

  2.主动作为,为复工复产提供运输服务保障。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交通运输秩序恢复,推出《广东省交通运输系统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八项措施》等多项道路运输领域利企便民措施。加强货物运输保障,保证货运运力充足可用;开辟货物运输“绿色通道”,优先保障应急物资、生活物资、重点生产物资等运输车辆便捷高效通行;畅通农业生产资料物流通道,确保“米袋子”“菜篮子”产品和养殖业饲料等农业生产资料运输顺畅;对承担应急运输任务的企业,采取到企业现场办理运输手续等方式,支持企业高效运营。简化复工复产包车运营手续,优化道路客运业务办理规则。

  二、2020年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

  2020年我厅法治政府建设整体情况良好,但仍存在一些不足,如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仍未到位,公众广泛参与、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环节时有缺位;交通综合执法改革进展不够理想;部分交通行政执法文书还不够规范等。深入剖析,原因主要在于:少数干部对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深,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和水平还不够高,法治政府建设积极性和创新力还不够高,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不够多。

  三、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思路

       2021年,我厅将继续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法治建设工作部署和要求,把法治贯穿到交通运输规划、建设、管理、运营服务、安全生产等各个领域,为交通运输改革发展提供法治引领和保障。

  (一)以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水平为目标,进行全员法治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法治、化解矛盾和维护稳定的能力,增强从事岗位工作的守法意识、规范意识,为法治政府建设打下良好基础。

  (二)以强化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为着力点,对关系民生、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决策事项,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完善风险评估和实施后评估环节,为进一步提高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提供保障。

  (三)以优化营商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等工作的示范创建为突破口,开展系统内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带动全省交通运输法治建设全面发展。

  (四)以规范文书制作为抓手,继续开展案卷评查,从文书制作、案卷管理等方面进一步规范,不断提升行业治理能力和水平。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1月22日

 (联系人:宋芝,联系电话:020—83730165)

相关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2020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