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规〔2021〕48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下达2021年普通国省道项目省补助追加计划的通知
汕头、韶关、河源、惠州、江门、阳江、湛江、肇庆、清远、揭阳市交通运输局、公路事务中心,省公路事务中心:
为加快推进普通国省道建设,确保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继续扩大交通有效投资,经报省财政厅审核同意,现将2021年普通国省道项目省投资补助追加计划下达给你们。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2021年普通国省道项目省投资补助追加计划总规模15.04亿元,用于安排普通国省道新改建和路面改造项目,具体项目明细计划详见附件。
二、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严格按照资金用途和使用范围加强项目实施管理,加快推进项目实施和资金支付,确保在年底前完成支出。
三、各有关单位要按照省级交通专项资金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资金管理,按规定办理用款手续,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2021年普通国省道改造项目省投资补助追加计划表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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