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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报道】“数”中执法 高效有“据”

发布时间: 2017-04-26 19:48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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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5日,《中国交通报》第4版头条发表文章《“数”中执法 高效有“据”》,对我省拥抱“互联网+”,开展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进行报道,详情如下:
 
特约记者 林健芳 通讯员 张欣欣
 
 4月20日起,广东省在8个试点市正式启动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此次非现场执法工作的试点是在珠海市交通运输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简称珠海市交通执法局)依靠科技创新,借助大数据,所取得的特色经验基础上展开的。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表示,珠海市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经验以大数据中心统计分析为支撑,保障了各信息系统高度集成、协调运作,开创了跨界共融、数据共享、责任共担、行业共治的“互联网﹢交通执法”新格局。
 
搭建科技执法平台
  
 2014年3月,珠海市交通执法局组建了交通执法指挥中心。该中心集指挥调度、执法监督、执法服务、信访投诉等职能于一体,通过积极探索视频监控、GPS卫星定位等科技辅助执法方式,丰富了案件线索源和取证手段。
 
 2016年,珠海市交通执法局在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的支持下,基于省交通执法信息系统,建设了交通执法信息分中心,整合了交通执法监控指挥系统、运政管理系统、GPS监控系统、两法(交通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系统、非税系统、微信公众平台、OA办公7大系统,融合了行政、案件、从业人员、营运车辆等数据,并对接珠海智慧城市建设,让多领域的业务数据联通起来。
 
 据统计,珠海市交通执法信息分中心成立至今,累计答复及处理信访3万余宗,协调开展执法专项行动893次,协助处理突发事件280多次,提供查询营运车辆及从业人员信息1万余次。
 
 珠海市交通执法局局长刘伟介绍,科技执法平台的搭建,实现了对超限数据的传输与导入。执法人员只要进入执法系统“货车超限运输”栏目,选择任意一个高速公路超限车辆数据库,就可以快速查看超限车辆的相关数据,信息核对无误后,轻松点击便可实现案件录入,解决了超限数据的汇总、筛选、传输以及案件录入问题,大大节约了人力资源,提高了执法效率,还为治超调查取证、信息公开、工作宣传提供了有力支撑。
 
数据对接探索治超新路
  
 珠海市交通执法局自2015年11月起,以高速公路计重收费系统数据为依托,开展了科技治超执法工作探索,与西部沿海、广珠西线、江珠高速公路3条高速公路建立了数据对接机制。
 
 2015年11月至2016年6月是先行先试、数据人工传输阶段,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将超限车辆的检测数据通过网络传输到该局,定期报送相关纸质材料。珠海市交通执法局交通执法指挥中心则负责将高速公路公司移交的涉嫌违法超限运输车辆的案件信息录入省执法系统,并由当事人自愿选择该局各窗口接受调查处理。
 
 2016年7月至2017年3月是系统对接、数据实时传输阶段,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与省高速公路公司积极推动广东省执法系统与高速公路计费系统数据对接,并将珠海市交通执法局与广珠西线高速公路公司确定为试点单位。系统实现了对超限车辆车牌号码、轴数、称重数据、超限数据、称重现场照片等信息的自动传输与导入,提高了工作效率。
 
 刘伟表示,珠海市交通执法局将进一步改进和完善非现场治超工作,通过优化工作流程、规范执法程序、落实“一超四罚”、加强治超宣传,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带动作用。在此基础上,还将专项研究如何通过网络、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处理违章,明确可非现场处理的条件、流程等,以进一步方便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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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统一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流程
 
 本报讯 (特约记者 林健芳)广东省交通运输厅日前印发《运用高速公路出口称重数据开展治超执法操作流程规范(实行)》,明确了高速公路收费站执法设备技术标准、收费站治超执法数据采集标准、收费站非现场执法流程标准和文书样式,实现了全省治超非现场执法的取证标准、执法流程、文书样式的统一。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郑顺潮表示,下一步,广东将依托交通执法信息系统,实现全省超限超载车辆、驾驶员、运输企业信息的深度整合、智能分析和自动推送,实现异地协同办案。高速公路治超非现场执法工作将于年内在广东省全面铺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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