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风险的工作部署,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联合印发《广东省2021年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下称《方案》),自4月25日至7月25日在全省开展道路客运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方案》制定了4个方面15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夯实道路客运市场安全基础,有效防范化解道路客运重大安全风险,牢牢守住不发生重特大事故底线,全力确保实现“三个持续减少、一个坚决防止”的目标,切实保障群众出行安全,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交通运输环境。
01/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组织各地开展道路客运变相挂靠整治“回头看”,进一步巩固“变相挂靠”整治成果,坚决杜绝车辆和驾驶员脱管、失管情况出现。
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签订安全运营承诺书,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组织驾驶员在重大节假日前在“粤考运安”平台上开展电子签名活动。
02/加强重点客运车辆监管
将辖区内卧铺车、57座以上大客车较多的客运企业列为重点关注企业,实行“三个一”重点监管。
鼓励道路客运企业合理调整运输组织,对运营里程超过400公里的客运班车,在沿途选择1个高速公路服务区作为休息点。
03/规范客车使用性质登记管理
对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机动车使用性质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核对道路客运经营资质信息和车辆使用性质信息。
梳理登记为公路客运、旅游客运的存量机动车信息,对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且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告知机动车所有人办理车辆使用性质变更。
04/强化智能视频监管平台应用
省交通运输厅将组织工作专班,利用“两客一危一重”智能监管平台,研究制定道路客运事中、事后精准监管的制度体系,细化实化省、市、县、企业四方安全生产责任清单;进一步完善车载卫星定位设备、智能监控设备技术标准,从技术上杜绝屏蔽、关闭监控设备的行为,实现闭环管理。
开展安全风险量化评估。运用大数据手段对道路客运重点车辆、驾驶人、运输企业及路段开展“画像”(安全风险量化评估),作为分级分类监管和风险预警的重要依据。
05/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开展违法清零行动,督促企业及时接收处理,6月底前,对具有3次以上违法行为未处理记录的车辆要全部完成清零。逾期不接受处理的采取媒体曝光、路面检查等措施处理。
开展统一执法行动,全省交通运输、公安部门于5月至6月联合开展客运市场整治统一行动,加强对重点区域、重点时段的联合执法巡查力度,将广深至粤西客运市场作为整治重点。
开展重点车辆精准执法行动,通过执法信息系统的“重点车辆稽查布控系统”功能,深入分析本地非营运、营转非大客车运行规律,科学安排联合执法勤务,精准拦查涉嫌违法车辆,形成并完善“一盘棋”执法联动机制。
06/健全“一盘棋”工作机制
充分利用好系统防范化解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制、道路交通安全领导机制等,健全隐患排查、会商研判、联动执法等机制,省交通运输厅、省公安厅将组成督导组,综合运用明察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通报约谈等方式,每月开展实地督导,保障整治工作落实落细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