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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根据《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台山市福祥实业装卸码头项目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的审核意见》(粤交航政函〔2021〕137号),从该审核意见来看,是不是指该码头已经完成了建设审批流程,下一步可以进行建设施工?依照国家及广东省相关法律、法规,该码头正式投入运营,尚需履行哪些程序?
答:根据《港口法》《港口工程建设管理规定》《港口经营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港口码头投入营运,需要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办理岸线审批、建设过程需办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审批手续,工程完工后完成竣工验收等基本建设程序,码头建设涉及的环保、用海、用地、防洪、消防、海事等事项的还需对口办理,上述工作完成后方能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正式营运。因港口经营许可为地方事权,建议尽快联系项目所在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其指导下开展建设程序相关工作,感谢您我们工作的理解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