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作者:柏峰
发布机构: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发布时间:2024-09-19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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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的办法(试行)》(粤交〔2021〕13号)将于2024年底到期。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结合各地市有关修改意见建议,我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的办法(试行)》(粤交〔2021〕13号)将于2024年底到期。为进一步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预防和减少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结合各地市有关修改意见建议,我厅对《办法》进行了修订完善,形成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
1.电子邮箱:baifeng@gd.gov.cn。
2.通信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货运物流部收(510030)。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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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馈时间:2024-10-20 08:53:00
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10月19日,《关于公开征求<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道路运输车辆智能监管系统应用管理的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网上公开征求意见期间,无收到意见、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