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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属单位

发布时间: 2023-07-19 10:35 来源:本网

  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

  副厅级事业单位,归省交通运输厅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部、省有关公路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公路法》《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广东省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参与全省公路管理政策、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调研及拟订工作。

  (二)承担全省公路路网的规划、建设、年度预算的编制,统筹指导全省公路养护工作。

  (三)参与编制全省国省道公路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经国家和省批准的国道和省道公路建设、养护计划;参与国省道公路建设和养护资金的筹措使用。

  (四)承担国省干线(含高速)公路及其附属设施的建设、养护评价、路网运行调度、路政等事务工作;编制全省公路特大桥梁、特长隧道养护技术报告;承担省管建设项目的审查工作;协助省管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五)承担省管经营期满的收费高速公路的接管工作。

  (六)参与省管收费高速公路的管理;参与收费公路运营的监管工作;承担收费公路年报统计工作。

  (七)承担全省农村公路管理具体工作。

  (八)承担全省公路科技研究及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公路环保节能减排工作。

  (九)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与安全生产、公路交通战备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十)协助开展全省公路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和行风建设;组织实施创建文明示范路、四好农村路等工作;承担全省公路服务区服务质量评价工作。

  (十一)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核定省公路事务中心事业编制98名,其中党委书记、主任各1名,党委副书记1名,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4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副处级领导职数20名。

  负责人:王少勇 党委书记,任美龙 主任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星期五 14:00—17:00)

  单位地点:广州市环市东路428号


  广东省航道事务中心

  副厅级事业单位,归省交通运输厅管理。其主要任务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航道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参与拟定具体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参与拟定航道发展规划、发展规划技术等级及航道保护范围。

  (三)承担航道建设管理的事务性工作,参与编制航道建设计划并组织实施。

  (四)承担航道及航标、通航建筑物等航道设施的养护管理和日常巡查工作,拟定航道养护质量技术指标,对外协调涉航业务。

  (五)承担航道测绘工作,发布航道通告,公布航道维护尺度和内河航道图;为航道行政审批及管理监督提供专业技术服务。

  (六)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参与航道安全生产、交通战备和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七)会同有关单位对航道进行综合开发和治理,处理水资源综合利用中与航道有关的事宜。

  (八)承担航道发展战略研究,承担航道节能、环保工作,组织开展航道科研、对外合作与交流。

  (九)承担预决算、财务及国有资产管理,负责党风廉政建设、精神文明建设、队伍建设,负责二级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管理工作。

  (十)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省航道事务中心事业编制64名,其中党委书记、主任各1名,纪委书记1名,副主任3名,总工程师1名,内设机构正处级领导职数7名、副处级领导职数11名。

  负责人:朱永灵 党委书记,陆明生 主任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星期五 14:00—17:00)

  单位地点:广州市沿江中路195号


  广东省道路运输事务中心

  为省交通运输厅管理的公益一类、 副厅级事业单位。其主要任务是:

  (一)参与拟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全省道路运输、城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管理等有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和规范。

  (二)承担省际和市际班车客运、旅游包车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共客运、出租汽车、直通港澳道路旅客运输、国际道路旅客运输和道路旅客运输服务业工作。

  (三)承担国家规定的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直通港澳货物运输和国际道路货物运输工作。

  (四)承担道路运输从业人员、机动车维修、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车辆技术工作。

  (五)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含道路运输行业防恐)事务性、技术性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协助有关部门调查处理道路运输行业的重特大安全事故。

  (六)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统计分析,道路运输行业科研项目、技术攻关工作。

  (七)承担春节等节假日道路旅客运输和重要道路货物运输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含防台风)等指令性道路旅客、道路货物运输的组织实施工作。

  (八)承担道路运输行业(含公交、出租)维稳、信访和投诉处理,行业精神文明建设、行风建设工作。

  (九)承担省管铁路运营监管事务性工作。

  (十)承办主管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核定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54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内设机构正职5名、副职6名。

  负责人:徐永高 主任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星期五 14:00—17:00)

  单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广东省交通工会委员会

  正处级事业单位,事业编制5名。主要职能:领导省公路管理局、省航道局工会及全省所属各市、县基层工会;领导厅机关及厅直属单位工会和省交通汽车运输集团(总公司)及港、航集团(总公司)工会,指导市、县交通工会;受省总工会委托,联系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工会和省航运集团有限公司工会。

  负责人:唐丹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星期五 14:00—17:00)

  单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广东省琼州海峡轮渡运输管理办公室

  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任务:负责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协调、处理港航之间从事琼州海峡轮渡运输中的纠纷;定期公布海峡轮渡调度班期,组织、指导港航企业做好车船衔接、疏运工作,维护海峡运输秩序;根据海峡轮渡运输的实际情况,提出加强运输管理的措施,报广东、海南两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根据省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委托。依法查处违反海峡运输市场管理规定的行为。核定事业编制1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2名,人员经费由省财政补助。

  负责人:许立虎 主任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星期五 14:00—17:00)

  单位地点:湛江市徐闻县海安大道5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事务中心

  正处级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主要任务:承担造价监督管理新技术的研究及推广应用等工作,研究推广应用省级交通运输工程造价定额、标准、规范等;承担交通运输工程造价信息服务;为省管交通建设项目提供造价技术服务;承担省管铁路及综合交通造价管理等事务性工作。核定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33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负责人:王燕平 主任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星期五 14:00—17:00)

  单位地点:广州市白云路27号北座5层


  广东省交通运输政务服务和应急指挥中心

  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公路、水路、省管铁路和重要枢纽站场的日常运行监测,承担省交通调查数据、路况、气象信息汇总分析和社会化服务,承担省公路、水路和重要枢纽站场重大突发事件监测、应急值守工作;承担交通档案管理,省级交通建设和电子政务工程档案专项验收工作;承担省级交通视频监控、监测预警等平台建设和管理工作,协助承担政务服务相关工作。核定财政补助一类事业编制42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2名。

  负责人:郑晓峰 主任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星期五 14:00—17:00)

  单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联系电话:020-83730827


  广东省交通运输规划研究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交通运输行业智库。开展行业发展决策支持、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研究;行业重大科技项目和尖端科研课题攻关;行业发展战略、规划研究;项目全过程咨询、(预)评估和后评价;绿色交通、智慧交通研究;仿真模拟与大数据分析等行业其它专业技术、管理方面的引导和咨询服务。

  负责人:夏振军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4:00—17:30 (星期五 14:00—17:00)

  单位地点:广州市越秀区白云路27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建设工程质量事务中心

  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承担省管交通建设工程(含铁路、公路和水运)质量监督及全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试验检测管理的事务性工作,承担交通建设工程原材料及工程质量监督抽检工作,承担省管交通建设工程交工验收质量验证性检测及竣工鉴定质量复测工作,参与全省交通建设工程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的拟订工作,参与全省交通工程事故调查鉴定、质量仲裁、应急抢险及科技成果技术鉴定的相关试验检测工作,承担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核定财政补助二类事业编制60名,设主任1名、副主任3名。

  负责人:张帆,主任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8:30—12:00,13:30—17:00 

  单位地点:广州市白云区陈田丛云路399号

  联系电话:020-36607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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