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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九部委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1-07 11:17 来源:粤交基函〔2007〕2049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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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局(委)、公路局,省航道局、公路管理局,省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交通工程造价管理站、交通咨询服务中心,广东交通职业技术学院,省交通集团: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建设部、铁道部、交通部等九部委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和标准施工招标文件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发改法规〔20073419)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准备参加培训学习。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主题词:交通 施工 招标 标准文件△ 通知

抄送:各地级以上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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