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调整羌下收费站设置位置及方向的请示》(深交〔2006〕101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了解决羌下收费站存在的车辆逆行逃费及交通安全隐患等问题,同意将S358线羌下收费站迁移至深圳与东莞交界处(K73+595),仍维持单向收费(东莞进深圳方向)。
二、收费站的建设,必须符合广东省交通厅《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设计标准》,增建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广东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上述附属设施和收费系统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能开始收费。
此复
二OO六年十二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