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财〔2007〕99号
关于省道S120线东莞市桥东大桥收费站迁移的批复
东莞市交通局:
你局《关于东莞市桥东大桥收费站迁移的请示》(东交〔2006〕571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保证东莞市机动车辆通行费年票制的顺利实施,同意省道S120线桥东大桥收费站从K87+000处迁移至K87+600处。迁移后的收费站站名、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不变。
二、新收费站必须按广东省交通厅《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设计标准》的规定建设,增设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广东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上述附属设施及收费系统建成后,经验收合格方能开始收费,同时旧收费站停止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