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局《关于将国道323线韶关市西联收费站迁至甘棠的请示》(韶交计〔2006〕163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为促进韶关市经济的快速发展,同意国道G323线西联收费站从现收费站站址K374+000处迁移至K381+000处。迁移后的收费站站名、收费方式及收费标准不变。
二、新收费站必须按广东省交通厅《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设计标准》的规定建设,增设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生活服务设施的建设必须符合《广东省公路条例》的有关规定。
三、上述附属设施建成后,经交工验收合格方能开始收费,同时旧收费站停止收费。
二OO六年十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