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基〔2015〕89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高速公路材料供应行为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省公路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站、造价管理站、规划研究中心,省南粤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省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为进一步完善我省公路建设信用体系,规范我省公路工程建设市场秩序,促进高速公路材料供应企业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从业行为,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厅制定了《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材料供应行为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查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高速公路材料供应行为信用评价的管理办法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15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