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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1-08-11 10:35 来源: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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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委)、顺德区国土城建和水利局、顺德区环境运输和城市管理局,厅直属各单位,省交通集团、省航道集团:

  现将《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实际参照执行。省公路局、省航道局根据本《意见》提出本系统的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方案,并将方案报厅。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六日


广东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实施意见

  为落实国家关于应对气候变化的战略部署和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1〕53 号),结合广东省建设国家低碳试点省的工作安排,切实推进行业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加快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现就我省交通运输行业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的必要性

  交通运输作为国家能源消费和温室气体排放的重点行业之一,是国家推进节能减排工作的重要领域。交通运输部明确要求全行业必须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将努力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行业作为重要着力点,加快建立以低碳为特征的交通运输体系。因此,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是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的本质要求,是“两型”行业建设的新亮点和新突破,也是深化交通运输行业交通节能减排工作的战略任务。

  二、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发展现代交通运输业为主线,按照交通运输部和省政府的有关部署,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为核心,提升节能减排理念,调整交通运输结构,强化科技进步,完善法规标准,加强监督管理,加快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的交通运输生产方式和消费模式,促进广东省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调节、企业主体与公众参与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在促进交通运输低碳转型中的政策引导作用,广泛调动企业低碳发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引导社会公众广泛参与。

  ——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相结合。充分发挥科技在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中的基础性和先导性作用,推广使用新能源、可再生能源利用技术和节能减排新技术,促进理念、政策、体制机制和技术的全面创新,为加快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提供科技支撑和政策保障。

  ——坚持突出重点与全面推进相结合。根据交通运输行业发展的现实基础和阶段性特质,结合交通运输部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和广东省建设国家低碳试点省的战略部署,科学合理的推进交通运输低碳化进程,有力有序推动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发展目标

  到2015 年,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强度的行动成效更为明显。行业节能减排意识进一步增强,低碳交通运输理念更加深入人心。交通运输生产、运营、消费各环节碳排放强度逐步降低。全省运输结构更加合理,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网络体系更加完善,营运车辆、营运船舶与施工装备结构更加优化,交通运输能源消费结构更加合理,结构性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节能减排科技创新能力与推广水平进一步提升,节能减排技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技术性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运输生产效率进一步提高,基本形成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较为完善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管理体系,节能减排监管能力和支撑保障水平明显增强,管理性节能减排取得明显进展。

  公路、水路交通运输及城市客运的能耗及二氧化碳排放强度目标分别为:

  公路运输

  ——能源强度指标:到2015 年和2020 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 年分别下降10%和16%,其中,营运客车分别下降6%和8%,营运货车分别下降12%和18%。

  ——CO2排放强度指标:到2015 年和2020 年,营运车辆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比2005 年分别下降11%和18%,其中,营运客车分别下降7%和9%,营运货车分别下降13%和20%。

  水路运输

  ——能源强度指标:到2015 年和2020 年,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能耗比2005 年分别下降15%和20%,其中,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4%和20%,海洋船舶分别下降16%和20%。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综合能耗分别下降8%和10%。

  ——CO2排放强度指标:到2015 年和2020 年,营运船舶单位运输周转量CO2排放比2005 年分别下降16%和22%,其中,内河船舶分别下降15%和23%,海洋船舶分别下降17%和21%。港口生产单位吞吐量CO2排放比2005 年分别下降10%和12%。

  城市客运

  ——能源强度指标:到2015 年和2020 年,城市客运单位人次能耗比2005 年分别下降18%和26%,其中,城市公交单位人次能耗分别下降14%和22%,出租汽车单位人次能耗分别下降23%和30%。

  ——CO2排放强度指标:到2015 年和2020 年,城市客运单位人次CO2排放比2005 年分别下降20%和30%,其中,城市公交单位人次CO2排放分别下降17%和27%,出租汽车单位人次CO2排放分别下降26%和37%。

  三、重点任务

  (一)不断提高运输系统效率

  1.加快完善综合运输网络体系,不断提高道路运输效率。

  ——统筹全省综合客货运枢纽规划。加强与地方政府和其它运输方式的协调,积极参与以铁路、民航、港口为龙头的大型综合运输枢纽规划与建设方案的制定,协调规划布局全省综合客运枢纽体系,优化公路客货运站场布局,建设衔接顺畅、高效便捷的公路站场服务体系。

  ——加强综合客运枢纽和物流集聚地区的货运站场建设,大力促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重点加快列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总体规划的枢纽站场特别是集多种运输方式于一体的综合运输枢纽的建设。

  ——构建与城际轨道、航空运输配套的城乡客运集散体系,并在全省三级及以上客运站实现城际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地铁等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促进客货运“零换乘”和“无缝衔接”。一是以城际轨道和道路运输一体化站点为核心,开通衔接城际轨道站点的公交线路,实现城际轨道与城市公共客运的零距离换乘,并在全省四级及以上客运站实现城际客运、农村客运、城市公交、地铁等多种运输方式的有效衔接。二是加快机场周边的公路客货运站场建设,规范机场客运专线异地始发站和配客点管理,规范机场客运专线发展,加强道路客货运与航空客货运的衔接。

  2.积极推动我省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优化组织模式、提高组织化和信息化程度,提升道路货物运输行业整体运输效能

  ——大力发展新型道路货物运输组织方式。大力发展各种专用运输、鲜活农产品及高附加值货物直达运输,加快发展甩挂运输、多式联运、定班定线的厢式运输和汽车列车运输、集装箱运输、保鲜或冷链运输。

  ——全面推进甩挂运输试点工程。以交通运输部甩挂运输试点和绿色货运项目为契机,落实国家有关甩挂运输优惠政策,推进甩挂运输场站建设,培育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甩挂运输企业,探索甩挂运输运营组织模式,提升我省特别是珠三角区域内甩挂运输的比重,逐步提高省际道路货运中甩挂运输的比例,切实提高运输效率,推进节能减排。

  ——引导货运交易平台建设。通过政府专项资金和道路运输信息化建设资金补助方式,支持和引导大型物流企业、物流园区或行业协会发展在全省乃至国有一定影响力的货运物流交易平台,逐步将使用范围扩大至全省乃至全国,为广大企业和货主找车,以及货车找货提供网上交易、撮合,解决相对简单的点到点货运服务问题,降低货车空驶率。

  ——推进货运行业节能减排。以绿色货运项目为抓手,借鉴国内外先进的道路运输车辆节能降耗技术和运输组织管理手段,推进广东省道路货运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绿色货运”项目框架下,按照各自职责分工做好项目有关实施工作。通过“绿色货运”项目的实施,实现我省货运行业每年减少10 万吨以上二氧化碳排放量目标。

  3.积极推进道路运输信息化和智能化程度,加快现代信息化技术在我省道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智能化、数字化管理。

  ——建立行业运行状态分析和决策支持平台,实现行业信息采集和规划辅助功能。在省道路运政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基础上,逐步实现道路运输各行业动态数据的采集、挖掘、分析,形成行业管理决策数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加快IC卡电子证件的推广应用。完成所有营运车辆和从业人员的IC卡电子证件发放并实施电子化管理,实现对从业人员及运输车辆进出站、安全例检和报班、发班的全过程电子监管。

  ——建设和推广全省站场综合管理系统,实现票务、调度、监控、统计实时联网,为社会和人民群众提供准确的出行信息服务。

  ——引导企业应用信息化管理。引导货运企业建立车辆指挥调度、货物跟踪查询、订单处理及甩挂作业信息管理系统,推广无线射频识别(RFID)、智能标签、智能化分拣、条形码技术等,提高运输生产的智能化程度;推动客运企业内部管理信息系统和公共服务系统建设;积极推动信息技术在汽车维修救援一体化等方面的应用。

  ——推进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与服务系统建设,重点推进高速公路不停车收费、联网收费和联网监控,提高行车效率,推进与相邻省区市甚至更大范围的高速公路联网不停车收费。缓解交通运输拥堵状况,降低能源消耗。

  ——加快物联网技术在道路运输领域的推广应用。积极推进交通运输信息感知基础设施建设,在交通运输引导、停车诱导、城市公交智能管理、实时路况、客货车辆管理、危险品运输管理、电子通关等方面开展物联网示范应用。开展智能电子车牌的应用试点,加强对车辆的智能化管理与监控。根据公众出行需要建立交通运输实时采集、处理和发布系统。

  4.大力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系统

  ——出台促进城市公共交通的优先建设和发展的意见。明确政府在发展公共交通中的责任,大力实施公交优先战略,促进城市公共交通发展,提高城市公共交通平均出行分担率,减少私人轿车出行。

  ——加快公交场站和换乘枢纽建设。加大城市公共交通枢纽站、首末站和港湾式停靠站等设施建设,按照统筹城乡发展和综合运输体系建设的基本要求,加快建立内外衔接、层次分明、布局合理的一体化城市综合客运枢纽。

  ——落实扶持公交发展的优惠政策。明确城市公交设施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加大各级财政对公交设施建设的投入和投资补助力度,合理确定公交票价机制,尽快提高居民公交出行比例。

  ——鼓励有条件的城市,加快城市轨道交通和BRT 等大运量快速公共客运系统的建设步伐,大力发展公交无缝换乘系统,协调推进城市公共汽(电)车专用道建设,不断优化公交网络,形成由快线、干线、支线等多种形式组成的结构合理、层次分明的城市公交体系。

  (二)加快替代能源的推广应用

  加快替代能源在道路运输车辆上的推广应用。落实省相关节能环保政策,加大节能环保车型和技术的推广力度。根据《广东省电动汽车发展行动计划》和《广东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工作方案》要求,率先在城市客运推广使用LNG、混合动力等新能源车辆,试点并逐步推广在中、短途道路客运车辆使用LNG 等新能源,与相关能源供应商建立战略合作关系,并开展纯电动汽车、新型有轨电车、无轨电车的应用试点。

  (三)大力推广节能减排技术

  1.推动公路隧道节能减排技术改造与应用。大力研发推广公路隧道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隧道群和毗邻隧道的智能联动控制技术和联网控制系统等节能技术。积极推广高速公路隧道节能设计方案,推广智能通风照明控制技术,以及加强现有高速公路隧道节能技术改造,构建高效节能的照明和通风系统,推行隧道“绿色照明工程”,推广应用LED 等节能灯具。大力推进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应用。推动广乐、博深、广佛、广深等高速公路项目LED 绿色照明技术的示范和应用。

  2.加强交通运输建设材料循环利用,推广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的推广应用,按照已有的《广东省高等级公路沥青路面厂拌热再生技术指南》,规范全省沥青路面再生技术的应用,提高沥青路面再生技术水平,保证沥青路面再生工程质量。在公路改建和大修工程中试点推广旧水泥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废旧轮胎橡胶沥青、泡沫沥青和温拌沥青混合料应用技术。

  ——借鉴深汕西高速公路大修及清连高速公路建设项目中的成功经验,在国省道水泥路面整治工程中,积极推广旧水泥路面混凝土再生利用技术。

  ——借鉴沈海国家高速公路广州支线沥青路面再生成果,积极推进济广国家高速公路粤境小金口至萝岗段沥青面层再生利用试验项目,逐渐推广到其它高速公路沥青路面改建、大修等项目中。

  ——在长深(济广)国家高速公路粤境埔前至小金口段、107国道清远段等大中修改造中推广使用废旧轮胎橡胶沥青、泡沫沥青冷再生等技术,再生利用废弃材料,减少材料拌合、路面铺设时产生的烟气污染。

  3.加快港口节能减排技术推广应用,推动绿色港口建设。

  组织制定广东省港口轮胎式集装箱门式起重机(RTG)“油改电”技术标准,推广“油改电”技术,引导港口企业实施“油改电”项目技术改造;制定船舶岸电技术标准规范和配套政策,开展靠港船舶使用岸电项目示范、港口可再生能源利用及可替代能源等先进技术的推广工作,在有条件的港口实施太阳能、海水源能、潮汐能、风能等新能源利用项目;推广应用港口机械节能技术和操作方法,将港口打造成为交通运输行业绿色低碳发展的窗口。

  (四)促进社会低碳交通选择

  1.着力构建绿色内河水运体系。实施北江低碳化运输示范工程,探索在全省建立水路运输诱导机制,充分发挥内河水运节能减排优势,引导更多的大宗货物和集装箱运输选择水路运输,促进形成大宗货物水运替代效应,大力改善路面拥堵状况和道路承载压力,减少道路交通安全事故,降低运输能耗和道路排放,力争到“十二五”末英德水泥、建材等大宗货物水路运输量由现在的10%提升到50%。组织制定我省船舶节能减排技术标准,逐步限制非标准船舶航行,在饮用水、重要水生生态等重要区域实施控制措施。

  2.加快推进运力结构调整。

  ——扶持标准化船舶发展,重点加快西江干线、珠江三角洲高等级航道网、北江航道及江海联运适用船型研究和推广工作,根据航道、港口条件及江海贯通特点,建立船舶主尺度、船舶安全技术、船舶信息化、节能减排和船舶防污染等标准,促进内河船舶运力结构优化升级。

  ——打破水运市场分割状态,推进广东水运内贸市场一体化,提高船舶利用效率。在西江干线和珠江三角洲区域限制500载重吨以下船舶发展。加快水运资源整合,扶持骨干企业,培育龙头企业,支持企业向规模化、专业化、物流化发展,促进水运运输组织化、物流化水平和综合竞争能力显著提高,使企业小、散、弱的局面得到根本改善。

  3.倡导绿色、节能驾驶。

  ——总结和推广汽车绿色节能驾驶操作与管理经验、技术,组织编写汽车驾驶员节能驾驶操作手册和培训教材,将节能减排意识和技能作为汽车驾驶员从业资格和资质考核认定的重要考核内容和依据。督促道路运输企业加大节能驾驶教育培训力度,推广节油经验,不断提高驾驶员的节能意识和节能驾驶操作技能,适时开展节能驾驶技能比赛。

  ——推广车辆驾驶培训采用模拟装置和技术。研究制定汽车驾驶员培训模拟器配置和教学管理相关规定,明确驾培机构的模拟器配置和教学使用等要求,并出台相关政策促进模拟器适时更新。

  (五)逐步提高运输装备燃料效率

  1.严格实施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和准入制度,强化对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的监控。

  严格执行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检测和监督管理办法》(2009 年第11 号令)和《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达标车型车辆参数及配置核查工作规范》(厅运字〔2010〕33 号),建立健全燃料消耗量检测、车型动态管理、车辆配置及相关参数核查等配套监管制度,建立《道路运输证》配发与车辆燃油消耗量监测紧密结合的工作机制,杜绝不符合道路运输车辆燃料消耗量限值标准的新购车辆进入道路运输市场。

  2.试点老旧车船退出市场机制。

  试点开展老旧车辆提前退出运输市场,在典型城市开展公共汽车与出租汽车准入与退出试点。探索建立退出机制和相关经济补偿机制,加快淘汰高能耗、高污染的运输车辆。加快淘汰小型老旧船舶、全面淘汰内河单壳油船、化学品船,船龄20 年以上载重300 吨以下的高能耗、高排放、低性能船舶退出营运市场。

  (六)加强交通运输碳排放管理

  1.加强节能减排制度建设。

  加强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工作制度建设。逐步建立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统计、监测、考核管理办法和节能减排标准体系;健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节能减排规划体系;建立健全规划定期评估考核、通报和及时修订机制。根据各部门职责分工分解、落实节能减排各项工作任务和目标,扎实推进行业节能减排工作的开展。

  2.探索基于市场的节能减排新机制。

  积极推广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减排新机制,加强节能技术服务体系建设,培育社会节能服务力量,推进交通运输节能服务产业的发展。

  3.强化重点用能企业监管,研究部署启动全省交通运输行业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减排示范活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与重点用能单位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切实加强跟踪、指导、监督和考核,引导重点用能单位改进用能管理和技术,督促企业建立严格的节能管理制度和有效的激励机制,形成较为完善的能源管理网络,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组织对重点用能单位能源利用状况的监督检查。建立交通运输行业重点企业用能状况动态监测信息平台,定期公布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作机制。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强化对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宏观指导,协调推进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多部门配合机制,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税收、经信、统计、科技等部门间的信息共享与协同合作。

  (二)强化政策扶持,完善资金保障。

  积极争取有关的节能减排财税优惠政策。加紧研究建立交通运输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加强与省政府管理节能减排工作的部门、财税部门等沟通与协调,争取相关税收优惠和财政补贴政策,努力争取中央财政和省级地方财政安排的节能减排专项基金对全省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的支持。

  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激励机制。引导逐步形成以地方政府资金为引导、企业资金为主体的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投入机制,设立不同层次的节能减排专项资金,用于鼓励、支持节能减排监管体系建设、节能减排新技术和产品的研发与示范推广、节能减排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拓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融资渠道,充分利用金融机构信贷资金以及社会资金。

  (三)依托科技创新,加快生产转型。

  加快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研发。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研究的资金投入,大力支持节能减排技术研发、规划政策研究。开展重大节能减排技术、节能减排产品的推广、宣传培训、信息服务和表彰奖励等工作。加大对节能减排技术、产品与重大节能减排项目的示范、试点和推广支持力度。加大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研究开发投入,大幅提高交通运输节能减排研发在科研投入中的比例,合理安排交通运输科技计划中节能减排研发项目和经费,建立统一管理和协调机制,引导和鼓励企业开发交通运输节能减排技术,促进成果市场化、产业化。

  (四)开展试点示范,引领低碳发展。

  开展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在全省范围内选择试点城市进行示范,开展省级低碳交通运输体系研究。同时,配合交通运输部做好低碳交通运输体系城市试点(深圳)工作。选取“低碳试点服务区”,开展高速公路服务区太阳能、风能等能源自给试点工作。

  附件:1.关于印发《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指导意见》和《建设低碳交通运输体系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交政法发〔2011〕53 号)

  2.关于印发《2011 年广东省国家低碳省试点工作要点》(粤发改资环〔2011〕412 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