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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0-01-14 11:47 来源: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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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交港口字〔2020〕1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

贸易便利化工作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港务局: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376号)、省政府《关于研究协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会议纪要》(省府纪要〔2019〕217号)及省政府办公厅转来《广东口岸营商环境优化仍需多维度、多层次发力加快推进对外贸易实现高质量发展》(信息1359号)一并转发你们,并结合交通行业管理,提出以下意见,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各地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涉及口岸的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坚持改革创新,引导企业优化作业流程、降低物流成本等措施,有效改善交通行业营商环境,努力提升我省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

  二、进一步细化优化港口企业作业时限标准,全面落实公布口岸作业时限制度。推进交通运输领域的企业集装箱单证无纸化工作,推动广州港“智慧港口”示范项目向口岸管理部门“单一窗口”平台开放数据接口。

  三、积极引导港口经营人挖掘潜力,提高作业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开收费清单,引导班轮公司合理调整海运收费价格结构,鼓励采取包干方式收费,探索货物港务费、港口建设费的免征、退付试点,在收费方面优惠让利。

  四、针对“信息1359号”反映的收费问题,请广州、深圳市交通运输部门进行调查,在2020年2月15日前结合“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向我厅反馈,并及时将涉嫌违规事项通报价格执法单位。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7日


相关附件:

关于研究协调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专项行动的会议纪要-省府纪要【2019】217号.pdf
省政府办公厅转来省领导对《广东口岸营商环境优化仍需多维度、多层次发力加快推进对外贸易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批示.pdf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粤办函【2019】376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促进贸易便利化工作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