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费〔2020〕5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设置乐从匝道收费站的批复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
《佛山市交通运输局关于上报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二期工程增设乐从收费站的请示》(佛交〔2019〕559号)悉。经省人民政府粤府函〔2020〕7号文批复,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同意广明高速公路陈村至西樵段新桂路互通立交设计变更工程建成通车后,增设乐从匝道收费站。
二、收费站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增设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始收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月30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