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函〔2020〕15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实行第6类货车高速公路通行费差异化收费的通知
省交通集团、广州交投集团、深圳高速公路公司、东莞交投集团、佛山路桥公司,其他各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单位,联合电服公司:
根据《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完善货车计费方式调整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公路明电〔2020〕53号)要求,经省政府批准,自2020年2月15日零时起,对通行全省高速公路(汕头海湾大桥除外)的第6类货车实施通行费99折的差异化收费政策(其他通行费优惠政策保持不变)。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财政厅
2020年2月15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高速公路营运管理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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