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函〔2020〕625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
设置收费站问题的批复的通知
肇庆市交通运输局:
现将《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设置收费站问题的批复》(粤府函〔2020〕205号)转给你局,请督促经营管理单位按规定实施收费站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始收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发展改革委,联合电服公司。
相关附件:
粤府函〔2020〕205号.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广佛肇高速公路广州石井至肇庆大旺段(肇庆段)设置收费站问题的批复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