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0〕54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改革局:
《关于上报广河高速惠州段打鼓岭枢纽互通接惠清高速公路打鼓岭互通联网收费拆分点收费标准的请示》(惠市交发〔2020〕407号)悉。根据省政府有关文件精神(建设〔2005〕0717号),结合联网收费拆分结算需要,同意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的收费车辆车型分类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分段计费标准表(增加与惠清高速立交连接处).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广州至河源高速公路惠州段与汕(头)湛(江)高速公路惠州至清远段连接处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2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联合电服公司。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9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