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0〕64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申报收费标准的请示》(穗交运〔2020〕206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有关事宜批复如下:同意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花都至东莞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26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省政府办公厅,联合电服公司,广州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 2020年10月3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