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0〕772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惠州市交通运输局、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上报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收费标准的请示》(惠市交发〔2020〕464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同意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交工验收通车和收费设施经验收符合联网收费技术要求后开始收费,收费车型执行《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收费费率为0.6元/标准车公里;1至4类客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1.5、2、3,1至6类货车的收费系数分别为1、2.1、3.16、3.75、3.86、4.09;专项作业车的收费标准参照货车执行。
附件: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河惠莞高速公路惠州平潭至潼湖段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的批复 .pdf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