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2020〕801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江段设置月山收费站的批复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开阳高速公路增设月山收费站的请示》(粤交集经〔2020〕113号)收悉。经省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沈阳至海口国家高速公路开平至阳江段改扩建工程月山互通立交建成通车后,设置月山匝道收费站。
二、收费站的建设必须符合国家、省关于公路收费站及其广场的设计标准和高速公路联网收费的相关要求,设置相应的收费设施和电脑收费系统,经检验合格后,方能开始收费。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