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交营函〔2021〕180号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广深高速公路沙井收费站更名的意见
省交通集团:
《省交通集团关于广深高速沙井收费站更名为新桥东收费站的请示》(粤交集经〔2021〕41号)悉。经研究,同意广深高速公路“沙井”匝道收费站更名为“新桥东”匝道收费站。请你司指导督促项目经营管理单位及时变更相关标识标牌,并做好解释宣传工作。
广东省交通运输厅
2021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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